本人2003年至今1直在同1个用人单位工作,现今用人单位要与我终止劳动关系
本人2003年至今1直在同1个用人单位工作,现今用人单位要与我终止劳动关系。请问这该如何补偿我?
事业单位改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吗?我们有权利要求恢复工作吗
我于2001年改制,属于岳阳楼区卫生局下属的一家医药公司,历属卫生局监管,但是改制时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下岗证、失业证、通过法律的完善,人性化的解决群众的困难,我们职工要求重新恢复工作。
劳动关系的成立是否要求劳动者的条件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为前提
劳动关系的成立是否要求劳动者的条件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为前提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为学历,专业和工作经验等要求,但这种要求通常是要以变通的,特别是在IT行业,没有学历,但技术很好的人才也有不少能进入知名的企业的。 因为就业压力,我在个人简历和求职登记表上夸大了在上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只有一个
单位因我夸大了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要赔偿 单位没跟我签劳动合同,就在试用期3个月快结束的前几天,让单位知道了我夸大了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只是口头通知,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合同上所写的基本工资一千余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当我提出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实得工资时,公司领导则提出若我坚持,公司则按照我违反有关公司规定开除处理,不进行赔偿。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件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 由于以上公司领导的说法,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我是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合同上所写的基本工资一千余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当我提出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实得工资时,公司领导则提出若我坚持,公司则按照我违反有关公司规定开除处理,不进行赔偿。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件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由于以上公司领导的说法,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我是否还
在一家刚成立不久的国有医院药房工作已近半年,医院在用人之前就知晓我们暂无资格证,但还是留我们在医院工作。之前医院承诺和我们签合同,并且也签署了一份合同,但是医院方面未加盖章,此后院方也按照签了合同的工资标准给我们发放了两个月的工资,但是现在医院在无提前告知的情况下,以此为由不承认与我们签订了合同,以
1 .王某与该五金厂的劳动关系是否应该终止? 2.双方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向劳动
王某2001年6月8日与某五金厂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该厂收取了王某4500远入厂风险抵押金。2006年6月8日合同期满后,王某明确表示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要求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并退还4500风险抵押金。该厂由于缺少人员,并想继续占用该笔资金,故迟迟不予王某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声称只有到六月底才能退4500.王某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