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司的普通员工,在2007年12月与该公司签订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因去年金融危机,现公司开始裁员,如果我被裁员,那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请说的详细一些,谢谢!
本人今年夏天大学毕业,进入一家韩企工作,当时公司到学校招聘,说明是培训六个月 六个月后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但这六个月的时间内公司只支付每月一千多的工资,没有任何福利与社会保险,并与我们签了网上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现在,培训刚过五个月,可能由于经济危机,公司突然决定停止培训,把我们裁了,是整个部门的
我想请问一下,我有个朋友在某公司工作4年,本来合同到期还有1年,可是由于社会的不景气,公司也面临着裁员,所以他下岗了,请问一下该公司要怎么赔偿他? 对了,由于该公司是国有企业,所以他不是正式员工,他是与人才市场签定的合同,是外聘工,请问一下,他去人才市场,人才市场又该怎么赔他?麻烦您说具体点,好吗?
我于2007年1月15日进入公司,截止到目前为止没有休过年假。 现在公司口头通知我6月30号走人,正式书面通知预计会在下周一到我手上; 目前公司提出的补偿是: 1.依据工龄计算给2.5个月的工资,但是我工作地点和缴纳社保是在重庆,单位地点和缴纳个税是在上海,而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重庆2008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的
05年5月进入公司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但当时只签了一份现在留在公司无法取出。上个月被裁员,06年5月到09年4月我和公司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公司的裁员通知上写的是:“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到09年4月30日为止”,想问能否得到经济补偿?可以的话能得到多少?该怎样追讨?谢谢! 关于工资,由于我们公司全部都
我从02年开始供职于一家私营企业工程技术部门,原先负责企业其中1条生产线的工程技术管理,管理着7个技术员。在今年金融危机来临的时候,企业进行人员收编,把我负责的事务安排给另一位管理者,我则闲置在一边,既不安排其他岗位工作,又不按劳动法进行补偿辞退。我的薪资待遇也没有变。劳动合同要到2011年才到期。目前这种
您好! 我于2008年08月与浙江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地杭州。后来我们公司不知道为什么要把我们外包出去。合同没有到期就要我签离职报告,改签外包公司劳动合同。当时我没有签,后来合同到期后我只得辞职,改签外包公司劳动合同。后来听说我们公司有人拒绝辞职改签外包公司合同。公司没办
我家是属于郊区,农村宅基地,由于房屋靠近路边,房子出租给来沪外地人员用作开小店,如果房屋动迁,我家的房子与商业铺面的补偿是如何分配的,是不是因为补偿了商业店面的损失而影响我家房屋面积的补偿呢?被补偿的是不是分别考虑房屋所有者和商业店面使用者?
我家是属于郊区,农村宅基地,由于房屋靠近路边,房子出租给来沪外地人员用作开小店,如果房屋动迁,我家的房子与商业铺面的补偿是如何分配的,是不是因为补偿了商业店面的损失而影响我家房屋面积的补偿呢?被补偿的是不是分别考虑房屋所有者和商业店面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