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五险一金与离职补偿
关于五险一金与离职补偿 您好!
我于2008年08月与浙江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地杭州。后来我们公司不知道为什么要把我们外包出去。合同没有到期就要我签离职报告,改签外包公司劳动合同。当时我没有签,后来合同到期后我只得辞职,改签外包公司劳动合同。后来听说我们公司有人拒绝辞职改签外包公司合同。公司没办法只得单方面辞退此人,给了这个人三个月工资补偿。然后那人才于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的第一个问题是;我能不能要求浙江顺丰速运公司给予一定经济补偿。虽然当时自己无知签订离职合同,但是我所从事工作性质与当时与浙江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时是一样的。我能否从这一点上得到法律支持。获得赔偿。
第二问题:我与外包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后至今。工作地点没变还是在杭州萧山。外包公司是安徽宿州仁本人力资源公司。与此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此公司每月只给我们缴纳35元保险,后来我才知道他们给我们缴纳是当地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我是非农业户口。他们这样避规我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还有就是我们每个月只扣除35元保险外,其他医疗 、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都没有缴纳。我是否可以要求外包公司给予补缴或者得到等同经济补偿。
我们公司像我这样情况人很多。最近看到富士康事件后,我才知道公积金是强制险。所以我想问问我的情况以现在法律以及杭州当地条例我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希望您能解决我心中疑问。我曾经咨询过杭州劳动保障局。他们只是给我打马虎眼。没有一句可信的。毕竟他们是希望我们不投诉。我只有相信律师。如果有法律的支持。我想打这个官司。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iyuxi……(浙江)
提问时间:2010-06-09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