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从4月1号开始给我发转正工资,口头说给我转正,到现在还没有给予我签订劳动合同 我没有享受任何保险和福利
我想咨询一下 公司如果现在辞退我 我能得到补偿吗?
如果现在我主动申请离职,我能得到补偿吗?
我从1月21日开始工作,公司与员工都只签署一年的合同,那个时候公司是已劳动法规定不明确 所以算2个月试用期,从4月1日开始转正
我想知道 我是算工作半年了 还是没满半年? 这个时间是从转正算起 还是从试用期算起?
还有一个问题,到公司工作的时候 我还没有毕业证 这个与这个有关系吗?(不过公司清楚我还没有毕业)
我进公司以后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于2008年9月29日到期,虽然领导曾3次提出要和我续签合同,但都因为董事长不在而推迟签约时间,最终于2009年1月12日签订合同。合同是从2008年9月29日开始生效,并承诺将所涨工资的差价补给我,请问我能否就2008年10月29日至2009年1月12日,这段未签合同的时间按应发工资的200%作为赔偿
我从事电池行业5年,而且所在车间有石墨粉尘,由于出于为了身体健康着想,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得到
我从事电池行业5年,而且所在车间有石墨粉尘,由于出于为了身体健康着想,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得到补偿吗?公司没有给上就业失业险,其他保险都上了,算是违法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已上班2年多了),在上班时间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单位应该怎样赔偿?单位和个人各自应当承当什么样的责任?
我是从2002年3月份进厂的至今在厂里做现场管理(于2008年2月)与公司签了5年合同 合同劳动局没盖章 工作上没出任何差错老板不想要我们了 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没到期劳动者应得到那些经济损失赔偿?
我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已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因公司某个重大专项工作需居间等服务(另有奖励),我想把奖励作为居间费用以合同方式确定下来,请教:能否(在已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该专项工作再与该公司另签署一份居间协议?
公司要求强制性对怀孕妇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怀孕妇女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公司现在希望给予一点补偿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果女方主张接受公司的补偿,是否可以视同为双方通过协商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补偿也就只有违约的几个月的工资,并不能得到三期为止的劳动工资和社保?是这样子吗?我怕自己被陷进公司的圈套里面去,所以一直坚持要履行劳动合同。
我2010年元月进入一家公司,未违反任何管理规定,但公司于11月15日找到我,要我自动离职,请问公司做法是否妥当,我是否可以得到相应赔偿
我1996年一月进现在的这家公司,一直工作到现在,2008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一直未买养老保险,直到2000才开始买,到2002年才开始买住房公积金,直到现在也没有买失业保险,我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么?如果能拿的话能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