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孟律师:关于劳务纠纷问题向您咨询合法的解决方式。 我于2013年6月17日进入现在公司工作,入职前与负责人谈妥工资待遇及缴纳养老金事宜。目前入职已8个月,最终未按先前谈的条件发工资(只兑现70%工资),未缴纳养老金,也未签订用工合同。我向总经理投诉,现答应按先前谈妥的工资条件补发工资欠的30%工资和支付应由企业承担的养老保险(我本人已全部预交企业和个人承担部分),同时提出:因我不适合公司工作,结清所欠工资费用后,不再聘用我。 而我在入职这家公司前,正在另一家公司工作5年,现在这家公司通过我的简历,背靠背到原先公司对我工作情况调查后进行了面试,并要求我辞去工作,立即到他们公司工作,说是:通过多方面背对背调查了解,公司需要我这样有工作经验和能力的人。进行这家公司前,我与他们面谈了工资等条件,达成一致后辞去原工作,到了这家公司工作。8个月来,未签订用工合同,未按时发工资。 我气愤不过,向该公司总经理投诉,要求兑现应发我的全部工资和企业应承担的养老金部分。结果如前所述。我现在面临失业,请问我该如何维护个人权益?先前谈的工资条件没有书面凭证,按劳动法,我可否要求企业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公司用工未与我签订合同,可否要求企业承担双倍工资?谢谢回复!
由于电工违规操作,触电摔下,造成了电工自身侵害,骨折。提供劳务者已经尽到了安全提醒义务,电工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这种情况下,电工是无证上岗,提供劳务者有选任错误。但是如果电工有证,提供劳务者是不是只要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打错了,是接受劳务者是不是只要负道义责任???
情况说明: 我公司为建筑施工单位.承接了一个项目,将此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以劳务分包形式包给李某.(分包形式为大清包,与李某个人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 年底算帐时,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将约定比例的工程款支付给李某.在这一年中,因李某管理不善,浪费人工数量非常大,造成巨大的资金缺口.现李某无力支付部分人工工资
1、合同写得很清楚,原定12月28转正,可到了转正日期申请转正的时候却说我岗位变动,不予转正,合法吗? 沟通无效,我想申请仲裁。 2、试用期期间,缴纳了3000元培训费,一期结束后,后期培训迟迟没有,而培训前签订了合同,未满一年不予退费,请问我能申请退还吗?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在受他人雇佣时,脑部受伤,法院判决赔偿15万后,执刑庭调节后对方说每年赔偿1万,赔偿15年,这些钱我们还用和当事人去要吗?还是和执刑庭要,这些钱当事人一定会给吗???我对法律不是很了解,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希望您不要见怪。
我们企业一员工弄伤左手大拇指,没有伤到骨头,就拇指前端弄掉些肉,马上植皮不多,也全负责了医药费,请问这能评到十级伤残吗?当时看了9000,也马上支付5000营养费了。后来去过三家市立医院都说手术做的好。工人还要求更多的赔偿。改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