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工程劳务纠纷

工程劳务纠纷 情况说明:
   我公司为建筑施工单位.承接了一个项目,将此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以劳务分包形式包给李某.(分包形式为大清包,与李某个人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 年底算帐时,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将约定比例的工程款支付给李某.在这一年中,因李某管理不善,浪费人工数量非常大,造成巨大的资金缺口.现李某无力支付部分人工工资.需向公司借款:公司要求李某以个人名义借款,李某要求以项目工程款形式借款.(李某承包的单项工程余下资金空间与其要求借款数额相差非常大.)  另外在之前处理工人工资问题时,公司要求李某提供资料,由公司来代发工人工资.李某做了假的考勤记录等资料,提高了金额.并且工人的银行卡都被李某手中(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请教各位专家:1.李某的借款,以项目工程款借款与以个人借款,两者的区别和利害关系
                 2.李某伪造记录,并且收了工人的银行卡,是否违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byuan……(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01-22 10:3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