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期限是2008年7月8日至2009年7月8日。很不幸,在2009年7月8日那天,我因过期流产做了人流手术,医院证明有14天的产假。公司却书面通知我,劳动合同于2009年7月21日终止。而,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还签过一份《员工手册》,手册上明确表明:流产假为30天(全薪假)。 我想请教: 1.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到底应
1、请问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他具体是由哪些收入构成的,包括电话费、社保医保费、三薪、奖金等费用吗? 2、请问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付11个月双倍工资的赔偿金是由哪些收入构成的,同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在金额和构成上有区别吗?
我是2002年8月24日来到该公司工作的,2008年1月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五年,2010年2月1日公司突然通知我终止劳动合同,并于第二天交接工作,在这期间没有加班工资,没有双休日,没有带薪休假,合同也不给我。请问,我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怎么算,后三年的未履行的合同,可以要赔偿金吗。我的工资是2370元 问题
律师您好律师您好律师您好!有关劳动关系之问题请教下:我们是苏州分公司,我是2005/10/25进的公司,2006/03/01转正交的金阊区社保。现在苏州分公司注销搬至昆山,我与公司协商,可不去昆山。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谢谢!经济补偿金是否从开始工作之日计算,一年一个月?因公司说经济补偿金是从08/0
我与单位合同2009年8月到期,单位一直不与我续签合同,并与2010年4月违法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请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只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才适用付赔偿金,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情况下,我是否因为与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所以无法得到赔偿金呢?
2009年12月1日到2011年11月30日签两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不到合同期限,公司将在2009年12月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经济补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支付赔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签了劳动合同后公司一直没有还我合同。我一直追讨。但公司一直用各种理由不还我。如果公司部还我合同我该怎么办.公司也没有提前跟我说解除
1.在某公司工作3年多,未付我做6休1的加班费和社保,我因此辞职要求对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支付我3.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辞职前2天我事先和老板通过短信的方式,留有老板不予补缴社保的短信证据。但由于写辞职报告时为了方便顺利走人,写的是因生活和其他原因,仲裁官说我没有书面的证据在辞
王红2003年9月5日入职某酒店,公司在2013年10月20日提出因经营不善,人员缩编,王红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是2015年12月31日,此时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如果合同终止,公司应怎样计算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