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怀孕期间做产前检查,公司规定一个月不得超过一次,可是孕后期检查频繁无法保证,我该怎么办? 问题二:我的合同是一年一签,12月底即将期满,公司有权不续签吗?如果不续签,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我的劳动合同在09年12月份到期,当时已经怀孕,公司在12月底因经济原因裁员,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谈拢就说让我继续在公司干,但是一直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在今年5月份,公司才重新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我的工资标准却被降低了,我原来合同中基本工资1200,岗位工资1000,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基本工资被改为800,岗位工资625
女职工怀孕中,合同期满,合同自动顺延至哺乳期满,那哺乳期满,公司如不续签,是否经济赔偿呢?
女职工怀孕中,合同期满,合同自动顺延至哺乳期满,那哺乳期满,公司如不续签,是否经济赔偿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怀孕6个月打算请假到生产为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是否应该与我续签合同,请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我和公司的合同是到2012年4月6日到期,我的预产期是5月8日,过年的时候我就怀孕6个月了,我想回老家一直休息到生完小孩再回北京工作。我想问下,我要是从过年开始请假3个月到生产,这3个月的工资怎么来算?我是在私企工作的。而且合同到期后公司应该是要与我续签合同的吧,产假期间工资又怎么算呢?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要求要么辞退该怀孕员工,要么续签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从原来主管岗位调至门卫,请问该怀
我进这家外贸公司五年了,该外贸公司下属有一个工厂,但是据了解外贸公司与下属工厂都是独立的法人,只是法人之间的关系是丈母娘与女婿的关系,平常工作中都是女婿在负责,我刚进单位就是在下属的这个工厂担任采购部长兼生产总监这个职位,但是在职期间个人工资和所交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都是以外贸公司的名誉帮我交纳的,劳动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要求要么辞退该怀孕员工,要么续签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从原来主管岗位调至门卫,请问该怀
我进这家外贸公司五年了,该外贸公司下属有一个工厂,但是据了解外贸公司与下属工厂都是独立的法人,只是法人之间的关系是丈母娘与女婿的关系,平常工作中都是女婿在负责,我刚进单位就是在下属的这个工厂担任采购部长兼生产总监这个职位,但是在职期间个人工资和所交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都是以外贸公司的名誉帮我交纳的,劳动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公司不再续签的,该怎么处理? 我于2008年1月1日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之后又续签了三年,即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现有身孕以个多月,打算生育,就是担心合同期满后,公司如果不再续签合同的话,可能享受不到产假之类的待遇,以及之后的工作保障,
2003/6进公司,到2013/6正好满10年。现在怀孕5个半月,预产期9月中,公司来电说合同到哺乳期自动结束。我该如何维权?问了12333,说公司必须无条件和我续约,是这样吗?
我怀孕6个多月了,合同是7月31号到期,公司说不续签就业合同,多赔付我一个月的工资,我说不可以,那我的生育津贴就没有了,他就说那我把情况跟老板说一下,看怎么说在给我回复,之前几天也是这样么忽悠我的,都是我主动打电话他们,因为我是常驻异地工作,月底就到期了,有点着急,他又不给明确的说法,到下个月社保断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