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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续签劳动合同,降低工资标准

怀孕期间公司续签劳动合同,降低工资标准 我的劳动合同在09年12月份到期,当时已经怀孕,公司在12月底因经济原因裁员,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谈拢就说让我继续在公司干,但是一直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在今年5月份,公司才重新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我的工资标准却被降低了,我原来合同中基本工资1200,岗位工资1000,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基本工资被改为800,岗位工资625,增加了一个浮动的绩效工资0~775,公司说是因为要上市必须有绩效工资,但是我觉得公司降低我的基本工资这是不合理的,我拒绝续签,公司说如果我不续签,就算是我主动放弃了,请问我们公司给我这样的工资标准合法吗?如果我不续签的话是按照原劳动合同进行还是就算是我主动放弃续签合同了?我可以向公司要求什么样的经济补偿吗?盼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oula……(河南)
提问时间:2010-06-07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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