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公司通知:公司决定不在与***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特此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与第九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2008年1月1日)计算。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公司将支付于文军相当于2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补偿金。本通知一式两份
在公司工作了二十多年,现离职,公司应发多少工资补偿?怎么结算?
在公司工作了二十多年,现离职,公司应发多少工资补偿?怎么结算? 一年算一个月工资,那工资标准是什么?因为每年工资不一样
我已经在一家公司单位工作了四年半多,但是最近由于发现公司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按照实际月收入工资进行保险缴纳,而是按照最低工资来缴纳五险,而且工作常驻地址也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长驻地址不一致,因此和公司发生矛盾,我主动提出辞职,象此种状况公司应该赔付赔偿金吗?或者有什么其他补偿吗?谢谢110的各位律师。
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我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通知我离职,没给理由(公司实际上是项目都基本完成了,没任务了才要求解除合同的,典型的卸磨杀驴)我要求给我理由,公司的勉强解释:你们办事处不需要这么多人,你的表现不太符合公司要求,还说试用期期间要求离职不需要理由的,就是不合适,这种中止合同的做法在法律上算合法还是违法,我能否得
98年入职公司,工作10年以上,一直在此公司就职,现已提出离职,有如下问题: 1、至今未休过年假,可否申请年假补偿,2008年前后分别如何计算? 2、本人工资收入很高,但公司给交的保险都是按最低标准来交的,是否可申请按实发工资来补缴? 3、公司从2006年才给交社保,1998年至2006年的社保可否给补缴? 4、公积金的交
我的合同还没到期,现在公司又强行变更我的操作岗位,我书面表示拒绝,如果公司不理睬我怎么办?07年8月到08年3月我的工资达不到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我现在不干了,还能要回这些钱和25%赔偿金吗?
我的合同还没到期,现在公司又强行变更我的操作岗位,我书面表示拒绝,如果公司不理睬我怎么办?07年8月到08年3月我的工资达不到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我现在不干了,还能要回这些钱和25%赔偿金吗?
我的合同还没到期,现在公司又强行变更我的操作岗位,我书面表示拒绝,如果公司不理睬我怎么办?07年8月到08年3月我的工资达不到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我现在不干了,还能要回这些钱和25%赔偿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