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A公司工作快5年,签订的合同是到明年7月到期。现在A公司在深圳没项目了,并派遣我们去外地工作,因某些原因我不能去外地工作,拒绝公司派遣后,A公司让我现在提出辞职。工资结算到10月底,但是不用去公司上班,现在的问题是:1、如果我提交辞职书,请问我的离职需要也写到10月底吗?2、如果我不提交辞职书又该作何处理?A公司没有提出辞退我,而是要求我提交辞职书来主动辞职,这样的情况,我能否提出要求补偿呢?补偿的标准是多少?3、如果我辞职了,A公司还要求签订一份协议。是要求本人在两年内不能去对手公司工作?我觉得这不合理。请建议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请教各位律师,本人于2010年8月13日从深圳一家企业离职,请问:1、企业是否应该替我缴纳8月份社会保险?2、如果企业没有缴纳,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3、如果社保间断一个月,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否有影响?如何补救?盼各位指点,谢谢!
我在公司做了一年这样,7月份我约上了29天班,公司是26天制的,30号开始没上班,没跟公司打招呼就离职了...然后公司说自动离职没工资给~!我想问下我这种情况没工资吗?有的话怎么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以受贿论处。这里的“离职”如何解释?领导干部“退二线”,单位也没有安排工作了,回家休息了,这样是否属于“离
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半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我是乙方,合同中只有要求乙方的条款,并没有说甲方应履行什么义务,是否不符合公平原则?现在我只做了两个月,已经提前一月通知用人单位,一月后我是否可以离职?并且这算不算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中要求如乙方合同期未满或提前通知要辞职,甲方有权利拒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还必须赔
我合同于2010年9月1号到期,新单位要求我9月13号报到。我于2010年8月30号向原来公司提出离职。。。原来公司要求我再待一个月。。。我想请问一下,1.假如我13号就去新公司报到,这样是否违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2.我要求原来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吗?
你好!我是一个2010届的毕业生。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3个月。我的合同是在2010年7月8日签署的。按道理我应该有一份合同的。但是因为公司总部在南京,所以到现在一直没有拿到自己应该拿到的合同原件,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我在7月底因为某些原因离职,合同上说明试用期只要3天提出就行,我也是提前
现在很多员工离职,都是写了辞职报告就立马走人,也不管公司有无人员接替他工作,而公司规定,正式员工辞职要提前1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在这种前提下公司要是不发放该员工的工资违法吗?公司该怎么处理这种问题?请帮忙解答,谢谢!
我是在一家外企公司国内代表处上班,所以合同是和第三方签定的,之前我在8月5日已经递交了辞职报告,但是公司没有批准,后来我在9月6日补了一份离职证明给第三方那边,但是公司一直不给我办理离职,但是通知公司客户和同行说我已经被公司开除了,将公司原来的问题全部都扣在我头上,工资提成也没有给我接,还说要起诉我泄露
我是今天离职的,之前在广州润圆信息技术公司工作。我是上个月底才入职,这个月的今天就辞职了。算起来上班才半个月。那公司是试用期两个月的,我现在试用期期间辞职了。那公司是每个月的10号出上一个月的工资的,也就是说,在这个月的10号我也收到上个月底那几天的工资了。问题来了,我现在辞职,公司居然没有给我这个月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