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企业被收购,我已工作有二十年,但是企业却说只给我十二年的补偿金,我的工资没有超过平均工资的三倍,请问我的补偿金应该怎么算?没有给我的还可以要回来吗?在什么期限以内要回来?
关于劳动补偿年限计算,是按实际工龄,还是按08年计算(新劳动合同法生效)
关于劳动补偿年限计算,是按实际工龄,还是按08年计算(新劳动合同法生效)
我从1997年2月20日进入公司一直做到现在,现在想辞职,不知公司对我有没有补偿的,我现在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人1995年开始工作,2012年1月被公司裁员并解除合同, 因2011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社平工作的3倍,公司只按当地社平工资3倍 X 12个月的工资补偿。请问08年以前劳动补偿年限是否应按照实际工龄年限,而不是按照当地社平工资3倍补偿?也就是:1995-2007年按 :13月 X 2012年1月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2008-2011年的4个月 X
我从2010年3月1日进入公司一直做到现在,公司要求我的工作与合同上要求工作不符合, 所以现在想辞职,不知公司对我有没有补偿的,我现在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要求我的工作与合同上要求工作不符合,
我公司是私营企业,因为老板疏忽劳动合同,即使每个月准时出粮,但现在企业不景气,员工想离开,但又想老板支付他们在企业10年的工龄补偿,所以干活时散漫自由,就想老板开除他们。老板应该补偿他工龄工资吗?怎样补?
本人在企业工作三年另三个月,2012年7月开始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不发,我于12月年底离职,但没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我要求年限补偿金三个月合理吗?劳动仲裁不支持支付年限补偿金合法吗?
想请问下关于劳动关系的问题。我们原先是被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在乙公司,后乙公司经营不佳,裁员了一部分人并给予了合法的经济补偿,我们一部分人(后称为丙方)没被已公司裁员,而是被调动至乙公司的前CEO为法人的甲公司工作,现甲公司欲让我们与之签定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书(未与乙公司签定解除劳动关系),并同时签定《甲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