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2010年11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制,但是日期是后添上的)。2013年9月向劳动仲裁提出仲裁。原因:工作期间没有年假,室外作业没有高温津贴(每年一次的劣质倆袋茶叶,倆袋白糖)。工资计算方式每天的北京市最低保障工资加上加班费,但是社会保险费用还要在这里扣除。每月工作时间最长可达到372小时。提问1 是否享受年假,几天?2 高温津贴是否可以以物替代钱款。3 保险费用是否应该在这倆项收入里扣除。4 加班时间是否过长。5 在这期间单位已经不提供生产任务,我不能正常上班。是否可以已旷工为由辞退我(劳动仲裁书还没有出结果)6 我是否应该办理离职手续?
单位于2009年2月4日给了我一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写明用人单位决定合同到期(2009年2月28日到期)不再续订,请于2009年3月1日前办理终止手续。 我于3月2日到公司办理手续,询问他终止合同补偿金的问题,他答复我没有,并要求我在离职单的离职原因上写“本人申请自愿离职”,我说这不是事实、如果这么写我连失业
我单位现正在处理一件劳动仲裁案件,但对仲裁结果不服,现在准备提起上诉,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手续
如题,需要详细说明需要提供的资料 办理手续 流程 如需法律文件 格式
我与原公司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订),可在办理离职时产生分歧,我要求相应经济补偿金,单位不给并要求我按自愿申请离职办理,否则不给办理档案、保险关系转移。我因此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了仲裁,这期间由于他不办理退工导致我失业期间失业金无法领取,现在新单位要给我上保险,但仲裁还未有结果,我的保险也上不
公司申请劳动仲裁向离职员工追讨在职期间发放的饭帖补助,怎么办?
2009年3月份,因公司裁员,经协商与公司终止合同,公司承诺发放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工作7个月满,合同期为2年)。 2009年4月份,因公司一直推脱,于是到当地申请劳动仲裁。开庭时间为6月份。 2009年5月份,公司亦到当地申请劳动仲裁,向我讨要多发的工资,合计1531元,开庭时间为6月底,其理由如下: “当初合同
起初因为其它原因(与工作无任何关系),公司希望我离职,于是考虑个人情况我写了辞职报告计划于一个月后离职,大概十天后,公司忽然找到人顶替了我的岗位.并要求我立即辞职并办理职位交接.否则就要以工作不负责为由把我调到其它部门(实际上我工作上并非不负责任,只是某领导看我不顺眼,而我在某些场合又没有给足面子),并且要降低
单位11月5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出要求办理离职手续,但是不给办理社保转移!
情况是这样的: 1、部门主管通知我明天起不要上班,我第二天也没去,公司以旷工5天为由于11月5日给我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我自11月5日起解除劳动合同。11月5日起我们签的劳动合同失效,我认为既然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了,所以本人没有义务进行离职交接! 2、主管已口头通知我离职,现在申请劳动仲裁,主管负认,说我自己旷工,
今天提交劳动仲裁,公司之前发出通知合同期满前办理离职手续,我是否要办理?
我是2006年11月6日进入现在的公司上班,并签订07年11月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也就是07年11月,08年11月,09年11月分别续约3次,即在此期间每年跟公司签一次合同,9月底公司发出通知,说不再跟我续签合同,让我在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离职手续,过了两天,我向提交申请书,申请公司跟我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前天给我答复说不再
单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导致无法领取劳动手册、退工单,如何解决?
我在外企工作,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因无法适应新岗位工作且单位离家较远(路程近2小时),于5月16日正式向上级提出离职申请并进行了面谈。面谈时,上司态度强硬,表示公司并不愿意留我,随意都可以帮我办理离职手续。我告知5月17日希望办理离职手续。 但到5月17日,我去找人事办理离职手续时,人事表示在和我上司面谈后,
: 在原单位不上班也未交辞职信并不办理辞职手续期间 我是否仍享受单位的一些待遇,还会给 我上保险吗
: 在原单位不上班也未交辞职信并不办理辞职手续期间 我是否仍享受单位的一些待遇,还会给 我上保险吗?外出事故或申请病假还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