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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申请劳动仲裁向离职员工追讨在职期间发放的饭帖补助,怎么办?

公司申请劳动仲裁向离职员工追讨在职期间发放的饭帖补助,怎么办? 2009年3月份,因公司裁员,经协商与公司终止合同,公司承诺发放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工作7个月满,合同期为2年)。
2009年4月份,因公司一直推脱,于是到当地申请劳动仲裁。开庭时间为6月份。
2009年5月份,公司亦到当地申请劳动仲裁,向我讨要多发的工资,合计1531元,开庭时间为6月底,其理由如下:

“当初合同上每月工资为4000元(包括基本工资、基本奖金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福利津贴、补贴等),每月个人所得税为175元,工作7个月,应发工资26972元,实发28503元,要求退回多发的工资1531元。”

由于公司每个月会按工作天数为员工发放饭帖补助,10元/天。所以会在工作7个月后累计发放1500元左右。但因劳动合同上并无饭帖发放的相关条款,公司想以此漏洞借机报复,请问各位律师大人,我应该怎么写答辩书和举证?

公司又会有什么借口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ho_i2……(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09-05-25 23: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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