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6日入职,工作四个月,和公司未签合同,也未给予交社保,试用期三个月后申请转正,考核通过后流程到老板处不给批,理由是要取消该岗位,对方劝退下电子形式递交了辞职,现准备劳动仲裁未签合同和未交社保的补偿,但如何取得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所有工作都是在网络电脑上,现有两张工资卡,已经找了两名同事答应做证人,是否足够?并且8月30日是最后一天,希望能争取到离职证明,但又担心以各种理由不开,是否可以在交涉时暗地里录音?有效吗?
该公司以不同的法人注册了三个名字,我工作的名字为A,另外还有B和C,而且工资分开两笔发在浦发和招行卡上,目前还没时间去查证是以什么名义发的,如果是以B或者C发的话怎么办?是否也可以形成证据啊?
没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公司的考勤记录也没有,只是在那上班,工资直接发在 手里,请问我该怎么样证明我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被告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我所在的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打算依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索赔双倍工资赔偿。 但是没有合同,用什么证据才能证明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有我的工作时间呢? 我所在的是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没有工作证,没有名片,没有工服,上班不打卡, 考勤表是我负责做(没有领导签字盖章),没有工资条(发现金), 我上班一个月了
本人在一公司已经7个月,公司一直没跟我签合同,现在以我不适合公司职位为由将我辞退了。现在我手头上有张工资卡、公司的考勤报表(电子版的)和一件工服。现在有几个问题要请教一下大家: 1.我到工资卡的银行将清单调出来发现,公司都是通过网银转账过来的,用户名是财务的名字,不知道这是否能够证明我跟公司的劳动关系
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会保险,我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获两倍赔偿。
我是2004年7月在一家工厂任喷漆工,一直到2010年7月。油漆应属化工范围之内,一直以来没有进行职工身体体检。由于工价和其他相同工厂的工价相对低,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10年7月我要求解除了劳动关系。其中有一个问题是:整个喷漆车间的一切都交给了我处理,工资为计件,其他工人的工资为我代发。我
在一家刚成立不久的国有医院药房工作已近半年,医院在用人之前就知晓我们暂无资格证,但还是留我们在医院工作。之前医院承诺和我们签合同,并且也签署了一份合同,但是医院方面未加盖章,此后院方也按照签了合同的工资标准给我们发放了两个月的工资,但是现在医院在无提前告知的情况下,以此为由不承认与我们签订了合同,以
公司牌照还在申请中,没有签订合同,已自动离职,如何证明自己和公司的劳动关系?
新开才一个月的公司,所以还没发放过工资,上班是指纹打卡的,公司没工衣,没工牌,本人入职已经满一个月后才自动离职的。如何能证明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该如何收集证据?因为没营业执照,劳动部门不受理。已经和公司协商过,公司坚决以自动离职为由不给我发上月工资。请各位专业人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