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常州一单位员工(编外),曾于11年外出进修一年,当时签订一份协议,内容为:进修归来必须为单位服务十年,十年内调动、辞职单位即追回进修期间培训费,工资、年终奖等。现在我参加市人事招聘考试考到别的单位事业编制欲辞职,单位要求我赔偿进修期间所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包括三金保险。请问这是否合理,一般协议都是限定违约金,而这张协议直接写明的是工资、年终奖等,这是否有效。还有限定的工资、年终奖等,是否包括其他福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等等),三金保险是否也要赔偿? 另外单位要求本人进修的内容并非我的专科内容,进修回来我也没有得到专业知识的提升,也没有收入的提高,这种情况我是否需要赔偿,如果应该赔,参照什么标准,赔哪些?望解答 谢谢!
进修期间是没有培训费的,且协议上也并未写明赔付多少违约金而直接以赔付进修期间工资'年终奖等取代,是否可以认为无效合同?单位态度比较强硬且扣住了我的档案,我该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力?
服务期内辞职,未与公司签订任何有关住房补贴退还的协议,住房补贴退?
本人,05年7月参加工作,公司按月发放住房补贴到个人住房补贴账户,我于11年辞职,工作未满公司要求的15年,要求全额退还住房补贴,请问,这符合法律规定吗,本人未与公司签订任何有关住房补贴退还的协议,只是公司制度有要求未满15年退还公司,但没有组织学习过制度,只是口头宣贯,而得知1 现在公司已扣押档案、户口、一
员工与企业签订了培养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出辞职,培训费用的赔偿金额如何计算?国家有没出台具体的
与公司签订过培养协议,培训费用约定的金额为4万,但是培训是一个长期规划,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不足1万,现在公司要求按培养协议的4万进行赔偿,请问对于具体赔偿金额的计算国家有没有指导细则或实施办法?谢谢各位!
去年7月因公出国出差,一直都没有签订服务协议,现在我要辞职,人事需要我交钱,原因是我出国了,单位给我花钱了。我需要交吗?
与公司签订了培养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出辞职,培训费用的赔偿金额为10W
与公司签订了培养协议,当时培训金额为10w,时间为3个月。培训结束后3个月提出辞职,协议上规定培训费用的赔偿总金额为10W,以后按照培训后在该公司工作年限每年递减20%赔偿,合理吗?可以通过哪种手段降低赔偿金额吗?
公办在编教师递交档案时,要求签订协议,五年服务期内不能辞职,否则赔偿违约金五万元,是否合理,如果想辞
公办在编教师递交档案时,要求签订协议,五年服务期内不能辞职,否则赔偿违约金五万元,是否合理,现在工作一年了,如果想辞职能批吗,要我违约金怎么办,不让辞职怎么办
您好!我是华中科技大学2013届本科应届毕业生,我姓杨。去年10月份一家公司来我校进行校园招聘,由于在该公司实习过,实习期间感觉公司整体不错,就在11月份和该公司签订了由华中科技大学发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规定在2013年7月前到公司报到,但未涉及违约金的事情。6月底我毕业后去公司报道,后
请问与培训机构约定实习期一个月,任职前提供为期五天的职前培训,实习期内需写保证书不得离职,实习期满合格后签订俩年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如果我实习期内有事需要离职,该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还有,签订俩年劳动合同,服务期未满,提前30天合法辞职还需要交纳违约金吗
先说一下我的情况,比较复杂。1.我考上公务员,新单位让我提前上班,之前是在一个私企工作,因为合同上写明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因为新单位催的紧,怕不去上班对以后有影响,所以只提前一个礼拜辞职。但是我现在去新单位也只是学习和义务劳动,档案和所有的关系暂时还没调过来。(我的档案和所有关系都不在现在这个私企,所以
签订销售协议,只签名,没有按手印,第三天辞职,公司扣1000元,合法吗
在公司工作了一年,端午节公司的业绩不太理想,公司就制定一个销售计划,完不成业绩扣1000元,签订协议是2013年7月1日,7月1日生效,在此期间完不成业绩就要扣1000元,我是7月3日辞职的,这样合法吗? 工资不足的情况下扣了提成。平常公司还强迫员工购买公司的礼品送客户,这样合法吗?
签订保密协议,但辞职后公司未支付保密费,作为员工继续做同一行业是否违法?
各位朋友,你们好! 我刚刚进入厂房中介地产公司的时候,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并且每个月扣除提成的一半作为押金,但里面并没有规定公司向我支付保密费一项内容,只有我们员工的义务,现我辞职离开公司,公司依然未支付给我保密费,并且工资跟提成还有之前扣下的押金都不给我支付,作为员工,请问这个保密协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