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签订进修协议后再服务期内辞职赔款的问题
1、公司要求你赔偿进修期间培训费,工资、年终奖等是不合理的,且大部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员工提前离职的,只需赔偿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即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且可以按照已实际履行的相应工作年限,赔偿剩余部分的培训费用。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您好,1、公司要求你赔偿进修期间培训费,工资、年终奖等是不合理的,且大部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员工提前离职的,只需赔偿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即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且可以按照已实际履行的相应工作年限,赔偿剩余部分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