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生,我在试用期就签了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提前3天申请离职可以拿到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吗?还有之前的工资都可以在办理辞职的时候结算吗?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毕业了进到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去到公司(a)后公司(a)是和另一家公司(b)签劳务合同的,我和公司(b)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去了单位大概一个星期,我最近打算不想干了,想辞职,去了单位大概一个星期,没有进行上岗培训,也没有开始工作,只是公司(a)的人来进行一些简单的安全教育讲课,并不收取
我5月12号开始试用,当时签的是试用期1-3个月,到现在也没有转正,每月依然拿800的实习工资,25号递交了辞职报告,但总监不批,让做到9月中旬。我可不可以直接走人
1.固定期限,自2009年4月9日起到2012年4月8日止,共3年。 2.试用期自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9月30日,为2到6个月之内。 还有就是公司在我满三个月的时候,已经交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但现在说我是在试用期要解除劳动合同不予任何赔偿 哪位好心人帮我解答一下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员工认为自己身心受到巨大打击,多次通知本人均不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该如何处理?
您好,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一家软件外包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试用期是3个月,我被外包到另一家公司工作,但是我觉得在另一家公司的工作不适合我,我想提出辞职,现在还在试用期内,如果我辞职的话,需要付赔偿责任吗?如果在试用期辞职,到别的公司工作还需要之前那家公司的离职证明吗?如果公司在试用期有规定
我到一个公司工作,当时面试的时候谈的是前台的工作,可能还会涉及到工厂里面发货车辆的一个安排,等到了公司之后,公司跟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注明是前台的岗位,并且试用期订为半年时间,合同签订之后,我的工作突然增加了,除了前台的工作还要兼职销售内勤,我忙不过来,跟公司提出加薪,公司的回答是试用期之后
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我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通知我离职,没给理由(公司实际上是项目都基本完成了,没任务了才要求解除合同的,典型的卸磨杀驴)我要求给我理由,公司的勉强解释:你们办事处不需要这么多人,你的表现不太符合公司要求,还说试用期期间要求离职不需要理由的,就是不合适,这种中止合同的做法在法律上算合法还是违法,我能否得
你好,我的试用期是3个月,现在是第二个月,但是我想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试用期内与过了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何不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公司在录用时未说明岗位职责与要求,合同中也未有相关规定,现公司在试用期内未经任何考核以不符合岗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申请仲裁2、合同规定每周48小时工作,即周六上班,不支付加班费,只是在工资总额里划一块做为“加班费”,如何维权,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