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12月15日与现任职企业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至2012年7月14日止。合同期满至今超过一年,企业未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目前,工资社保等企业都正常缴纳。本人在2011年7月转过岗,工资相应增加,但未签任何补充协议。现在想辞职,请问: 1.是否需要提前一月书面通知企业? 2.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赔偿如何计算?双倍工资按照合同签订时的计算还是按照现在实际的计算? 3.如果劳动仲裁,是否时效为一年?这种情况算超过仲裁时效了吗? 4.如果企业现在提出续签,是否仍可要求赔偿?
我有一亲戚,在重庆南岸区一家民营工厂搞喷塑至今4年, 但今年实行新版劳动合同法工厂却迟迟未与其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 前个月上班时一手中指被机器所伤致末端指骨粉碎性骨折, 厂方只支付了医疗费用,工伤那一个月的工资只按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数加工伤疗养期间重庆市最底工资标准折扣数给与了,其他任何赔偿都没
提前30日,还是提前一周就可以?根据哪条法条? 这里暂不讨论补偿问题。 注意:是没有劳动合同!
您好!我是2003年5月入职,合同2012年2月到期,公司现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属于马上走人),而公司也同意按劳动法赔偿;请问应该怎样赔偿呢? 公司是有同意补偿,可处理的时候总是我提一点才给办一点,认为我不懂能蒙就蒙吧;所以我想咨询具体该怎样赔付呢?
我于2003年5月入职,合同2012年2月到期,公司现在与我解除劳动关系(2010年7月,属于马上走人的那种),公司同意按照劳动法给以相关赔偿,可总是我提一点才给办一点,心里没个底,所以我想咨询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具体应该怎样赔偿,谢谢!
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但是仍然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公司需要付赔偿金吗
我要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我目前仍在职,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与2010年3月20日到期, 但是一直至今仍未续签。 现在公司以效益不好为名,想叫我7月底离职,说会多发一个月的工资。到月底的话我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为16个月。合同是签的一年,过期四个月一直没续签。我想知道这个情况按照劳动法 ,公司合理的赔偿应该是怎样的
请问民工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但是没有构成鉴定等级?工地应如何赔偿?
我有一位亲戚在重庆一个建筑工地上班时,不小心从四楼摔下来了。右手骨折,脊椎压迫性骨折。目前还在医院,但是构不成鉴定等级。医生说,半年内不能再上班了。现在工地老板,连误工费那些都不愿意给。请问,我们该如何解决?工地应该负哪些责任?
我是2008年12月19日与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2010年12月19日2年合同期已到,公司未找我续签,而且多方面为难想让主动辞职,实在无法容忍于2011年1月20提出辞职申请至2011年2月12日辞职到期.这种情况下有如下两点同公司存在争议 (1)未续签合同要求公司赔偿未签合同期工作的双倍工资(请问是否合理,按照劳动法公司是否应赔偿,双倍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2001年10月安排工作,2003年才到单位2008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单位一苴没有和我续签,我也继续工作到2012年6月12日,我提出辞职,单位要我补签合同,问我可以不签吗?问我可以要求的到补偿吗?
1.可立即辞职吗?还是提前30天交辞职信? 2.公司在期满前找我续签,我借故拖延未签,辞职时公司说合同期满后因为我不续签所以没有那一周的工资,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