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实行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在周期内上班不足标准工时的工资怎么结算
公司以月为周期的综合工时制计工资,每月规定基本工时166.64小时,我在1月休了3天年假,13天晚婚假期,上了7天班(共56小时)。请问我本月上班工时应如何计算?是按3*8+7*8+13*8=184小时计算吗?公司应如何支付我的工资? 我们工资是:薪底+提成,超出166.64小时当加班。休假期间我的大部份工作仍由我本人完成。
我是5月13日进工厂,到现在还没跟我签劳动合同,昨天开会老板说每月上班不到22天的周六周日上班不以2倍工资计算,请问这合理吗?应该如何计算?
比如五一节假日3天放假,是不是应该算24小时工时,当月还上143小时就算全月工作时间167小时。 又或者是节假日排班上了有工时,不上没有工时?
派遣合同规定没有生产任务按月工资70%发放工资,那综合工时制公司安排上班不足工时也可少发工资吗?
工厂综合工时制,用工单位安排上班时间不足规定的167小时工时,工资应全额发放吗,还是只有70%?
我在一个造型沙龙上班当客服,上班之前老板让我等了两个月,上班时没有签任何合同,在第17天的晚上下班突然收到老板短信说我不用去上班了,工资该怎么结算?
员工已签署劳动合同还不到一个月,未交离职报告,自动离职,可拒支付工资,综合工时制未来得及申请,但把周
员工已签署劳动合同但自动离职,未交离职报告,是否算旷工来处理,应算违约是吗?可否拒发工资,还有一个就是我公司是实行做六休一的工作制度,国家规定综合工时度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但公司处于特殊情况,把周六时间安排在年假(年假至少放1个月的长假,8月份又有个10天的小长假)可不可以相互抵消掉,但没有申请综合工时
综合工时制按月计算的,安排上班时间不足月工作时间167小时,应支付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吗?
综合工时制按月计算的,安排上班时间不足月工作时间167小时,应支付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吗?
劳务派遣合同,综合工时制按月计算工资,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月最低标准?
派遣单位这个月安排我们上了八天,基本工资只发了800多,离北京最低工资标准1460少了500多,就是算上社会保险五险一金也不能这么低呀。是否可以去告派遣公司? 用工单位只安排我们上了八天班,其他安排休息,派遣单位发放工资不算最低保障
公司这月安排上班不足工时,工资按工时发放不足月最低标准,如果是缺勤,如何扣减发放?
是先计算工时不足按月最低标准工资发放,缺勤的话从最低保障中扣减还是从几天工时计算的工资中扣减发放? 也就是没有全勤(旷工或请假),月工时工资不足过低,最低保障可以不计算? 我就想知道劳务派遣合同综合工时制,当月安排的工时上班计算工资不足按最低标准发放,如果没全勤的话,是从最低标准工资中扣减缺勤工资,
劳务派遣合同当月上班工时计算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若无全勤,是从最低标准中扣减缺勤工资发放月薪?
还是缺勤按当月安排上班的工时计算工资(不足最低标准)后从中扣减发放月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