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员工已签署劳动合同还不到一个月,未交离职报告,自动离职,可拒支付工资,综合工时制未来得及申请,但把周
员工已签署劳动合同还不到一个月,未交离职报告,自动离职,可拒支付工资,综合工时制未来得及申请,但把周 员工已签署劳动合同但自动离职,未交离职报告,是否算旷工来处理,应算违约是吗?可否拒发工资,还有一个就是我公司是实行做六休一的工作制度,国家规定综合工时度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但公司处于特殊情况,把周六时间安排在年假(年假至少放1个月的长假,8月份又有个10天的小长假)可不可以相互抵消掉,但没有申请综合工时制度,因为公司去年刚转过来的,之前都不知道有这个的,最近才知道,那现在才申请的,是否违反了综合工时制度?那员工的这个加班费是否有效,要给的吗?(就是刚刚说的那个刚签约就没交离职报告走人的员工)?不是不给工资,只是想大家好好协商下,因为离职后因找不到相应的员工来替代,而且离职员工也培训了将近一个月,之前也都说了很清楚的,但是说走就走的,2个星期请了4天假,都给批了,最后问他第三个星期是否还请假,她说不清,但是后面又请假,工作都已安排好了,没有批下来,但是第二天招呼不打一声,直接旷工!而且现在离职了又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还带亲属来闹,实在气不过才来咨询下的!急求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c1122……(浙江)
提问时间:2013-06-13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