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9日去公司应聘人事助理,2013年5月30日办理入职手续,随后便去培训室培训,此公司首页写是一家以教育咨询、经营管理、中医养生、培养人才、技术开发为一体的全日制正规公司。我们在培训室培训几天后被派去武汉实习,到了地方才知道是去做足疗保健的,我们不愿意做这个就给公司打电话询问情况,培训我们的老师说我们做这个的都是如此的,都是这样的流程的,她之前也是如此,也曾被派去保定实习,先在外面实习,过了实习期回来之后应聘人事的就做人事的工作,应聘行政的就做行政的工作(我们一起应聘的有四个女孩儿,一个应聘行政的,三个应聘人事的,也是我们四个一起被派去武汉实习的),我们也就信了公司的说辞留了下来,但待了没两天总感觉公司和店里说的情况使我们莫名其妙、一头雾水,我们就又打电话问清情况,但公司说如果我们跟店里随便说什么的话,公司会和店里打上官司的(意思是之前公司派我们出去的时候对我们说的情况,由于我们当时没听清、没弄明白是去武汉到底干嘛的才导致这种结果),我们不懂,也不希望为公司带来什么麻烦,就又留了下来,但过了几天一同事出了点状况,我们心理上也承受不住,实在待不下去就要走了,店里知道后可能直接和公司联系了,公司就给我们打电话说让回店里去,说再待几天,公司想办法安排我们回来,我们就又回去待了几天后回郑州了(公司安排我们回来说只要走的时候不让店里发现就行,我们四个就偷偷跑回来了,在那里一共待了十天),后来的事情应该就是公司给解决了,但是我们的工资和提成店里都没给,公司说会帮我们向店里索要提成什么的,如果他们坚持不给的话就向总公司申请补助,路费什么的也会给报销(之前打电话的时候也说只要我们不给公司添麻烦,我们的工资问题就算店里不给解决,公司也会给解决的 )。2013年6月22日,我以身体不适为由向公司申请辞职,公司说得7到10天总公司批准后才能离职,否则工资啊补助啊什么的就全没了,所以我就在公司坚持了下来。2013年6月23日公司又安排我和同事我俩去北京出差,说是去三到五天,到了北京后店里老板李哥让我和同事我俩住在店里面,店里也是做足疗保健按摩之类的,店很小,晚上老有人敲门,有点恐怖,我和同事很害怕,而且总感觉店不太正规,怕出什么意外,也害怕家长担心,我们就向公司申请回去,但是公司让我们再待两天观察观察情况,但是我们实在很害怕,也不敢向店里说回去的事儿,怕公司和店里都不让我们回去,6月25日我和同事就偷偷的离开店坐火车回来了,路上公司和店里打电话也没敢接,就一直发信息说我们做的如何如何不好,店里还说我们诈骗,说是要报案,要我们负法律责任,我们也不太清楚为何他说的这么严重和恐怖,而且我们也没和店里签什么合同,和公司也只是签了个入职培训上岗协议。我们离开店里的时候也没拿、没偷店里的任何东西,只是出来的时候锁好门以后把钥匙放到一个秘密的地方并发短信告诉李哥钥匙的具体位置(后来我们联系的过程中他也没提钥匙的事儿,想必他已经找到它了),到了郑州后,公司批评了我们不听从公司的安排,还让我们这几天避风头不要去公司,说李哥给公司打电话说找到我们后一定让我们尝尝什么是黑社会,李哥也发短信说他已经报了案了,北京朝阳分局已经联系我们当地公安机关和培训公司了,我们户口所在地的民警会找到我们家的,公司说会保护我们的,公司会把这件事替我们揽下来的。我俩现在很害怕,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也不知道哪方说的可信,现在搞得我们也不敢去公司,也不敢和店里有任何联系。我们是法盲,不知道我们到底触犯了什么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办?还有,我们在公司做了一个月了,公司如果因为我们这次不听从公司的安排而不发给我们工资怎么办?我们到底应该相信谁?我们的错误在哪里?我们到底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我司11月份招聘一个质量监督员。使用期3个月,准备满3个月后签订合同,缴纳保险。第二个月底,1月10日,此人突然发信息给经理说要辞职,第二天把报销明细单全部上缴。然后离开。 随后, 由她负责的订单出现了问题, 而且我们还得知她串通我们合作工厂擅离值守,影响我们产品的生产进度和质量。 2月20日, 来我司争吵,然
我想申请限价房,公司刚开始也给盖过章,后来因漏填一项,再找到公司公司就无缘无故不给盖了,可能是中间有个员工从中捣乱。请问有哪个部门能够对这种行为进行约束。公司没有任何合理理由,无缘无故不给我盖章。 我所在这家公司是一个集团的子公司的子公司,请问这种情况我求助集团工会,工会有没有权利管我?
员工(仓管)在公司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多次造成损失,但是损失都不大,并且多次警告屡教不改,后来要给他调换职位,由仓库调到生产线,他却私自说公司要辞退他,并且到公司所在社区投诉公司未和劳动都签订劳动合同,未给公司员工买社保,要求赔偿.请问公司会受到怎样的处罚?需要给这位员工赔偿金吗? 此员工在公司已工作6个半
尊敬的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是一家物流公司的仓库负责人,没有相关人事行政方面的知识。所以现有一名仓库员工在哺乳期内同公司有争议的情况向律师进行咨询。 此员工在职期间已不太符合公司的劳动要求,公司本有对其进行岗位调整甚至辞退的打算。但,其恰巧于2012年4月底怀孕。怀孕期间因其个人身体问题,于9月份向公司
公司员工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但该员工在离职前有笔报销缺少几万的单据,当时考虑该员工还在公司工作,就全部给报销了,现在可以就这几万缺少单据的事情反诉该员工或者报警诉其侵占公司财物,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因公司工作程序上的失误,引起员工误会而投诉公司,而被公司开除
我是一名公司的普通员工,因公司执行的是计时工资标准制度。每个月的月初都把员工上月份的计时表让大家签字。但工时上存在短缺,我认为是公司在克扣工时就向劳动部门投诉,在劳动部门介入干预下,公司给我核对了工时。在核对当中,有的是公司管理人员上的工作没做到位,有的是我个人计录有误引起的误会,当我打完电话要求撤
我是建筑企业的正式员工。针对一工程与单位签署了一份内部项目承包(任务书)合同。现因自己无力承担巨大亏损且同时公司也将我停职:但却要我赔偿损失。我该怎么办?谢谢 单位以我违反了合同并且由工厂纪委出面,要求我退还此前已支付给我的部分工程(进度)款。问题是;即使按照任务书(合同)公司目前还欠我二十余万,可
公司背景复杂,表面上是国内私企,实际上是国外公司在国内的操作平台。员工工资在国内公司账面上只有2千元(养老保险也只按照2千缴纳),剩余工资从境外直接汇入员工私人账户。 目前,公司要关闭,将员工转入另外的国内私企公司,员工不同意。我只有在第一年与公司签有合同,此合同是直接与国外公司签署,而公司另有一份
该员工在我公司工作5年,当时因公司未买保险。协商好每月额外多发工资,自己买保险。现该员工自己辞职要求我司赔偿他5年保险是否合理? 劳务合同写明:除去工资加提成,每月额外再发485x数量(数量=该员工每月销售台数)作为养老保险,并由员工自行购买。 该员工在职期间经常搞内部矛盾,并威胁我(相关威胁信息保留),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