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和经理发生口角而被驱逐出原有的工作地点,是否违反法律条例?我是一名促销员,和经理发生口角后已主动认错,但是经理坚决不同意我在原有单位工作,请问是否违反法律条例?
2011年11月23日10时与该厂员工杨海全(45岁)发生口角,无任何肢体冲突,事后也无任何事发生,11月24日其向厂领导汇报身体不适,并要求去就医院检查,有领导陪同,只检查有高血压,其药费已有公司报销,(其间要求公司领导几次去医院检查,去了两次后,公司不在管,他在公司不上班,吃住公司,老板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给赔
请问工作地点如医院发生暴力如被顾客/病人或家属辱骂/威胁/爆粗口/动手打人事件,国家是否有法律条列保护医护人员,是否可报警或采取法律程序状告他
工人因工作原因发生口角,并打架,结果有人受伤,老板用负什么么责任??
因上班时间,工人发生口角,老板有劝阻,可工人不听,结果一人被打伤,被打期间,老板有阻止,可是还是阻止不了,请问这样,老板用负什么责任吗? 不好意思,打错了,是在上班时间,不是因上班时间
在工作期间,别人发生口角,我劝架,被打了应该谁来赔偿我的医药费?
就是前几天的事情,一名员工和老板因为业绩的原因,发生口角,我作一名员工,我劝架被另跟老板争吵的这名员工把我的头部打伤了,我住院时老板帮我垫付了医药费,请问我的医药费该由谁来承担。
我是建筑临时工,在工地基础施工时我们干的是包工。我为了工程进展快点,带班的叫我指挥为我们工地运毛石的拖拉机。目的是让拖拉机倒到位。拖拉机倒到位后我主动为拖拉机开车门,在开车门时不小心被车门夹伤手指。请问我这样的情况算是工伤吗.
我是该公司的一车间管理,我所带车间应无生产任务,只按排了几位员工上班,后应有一生产任务按排几位员工。另外一车间管理让生产调度人员来我车间要人,我没有按排人员去,后他来找我,发生了口角,后被他打伤。造成眼眶骨折,我这算不算工伤,我该怎么做。
我们在(圣度电子有限公司 )的开发部工作,签订3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规定了工作地点是黄岛 基于个人发展,我去韩国研修1年,并和公司签订3年的服务合同。没有规定工作地点。但规定了辞职违约金60000元。 现在,我们部门要全部搬迁到另一个公司(圣度营销公司)去,公司在城阳,公司名称和现在公司不一样,是个新的公
公司内因工作原因发生口角在工作时间内打架,本人先动手把对方头部打破,对方准备还手被制止并送医院就医。去医院医生并没有为他缝针,事后对方向公司要求休息一段时间,事发3天后去医院复查,开据了600多元的药品,但是大部分药品与我造成的损伤无关,总计前后医疗费用1500余元,6天后上班要求赔偿1000元误工费。因本人先动手,所以
我舅于前天晚上在KTV喝酒,喝醉酒与该KTV的经理发生口角,后来扇了别人一个耳光,导致他人耳膜穿孔,
我舅于前天晚上在KTV喝酒,喝醉酒与该KTV的经理发生口角,后来扇了别人一个耳光,导致他人耳膜穿孔,现在我舅被拘留十天,对方一直不肯出面协商,后经派出所打听,这两三天会转为刑事案件,我该怎么办?
两同事因工作发生口角,一人左手腕关节被铁锨打成粉碎性骨折,是轻伤还是重伤。警察要求先私下调解赔偿,如
左手腕关节被铁锨达成粉碎性骨折,算轻伤还是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