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直都在倒班,临到端午前几天,领导通知没有加班工资,端午节这一天夜班不让上班。节日过后恢复夜班,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国企职工,单位领导说要么夜班不上保留岗位,要么岗位合并,我的岗位撤销,调到别的岗位,我觉得很苦恼不想岗位撤销,不知道怎么办?
我进公司的时候,人事部给我签了一份是否愿意每天顶岗4小时的顶岗协议,告诉我这样可以增加收入但并没有告诉我每天的四小时加班时不按照加班工资算的,之前在职期间有去问过他回答的是这是按照公司的规定支付的,所以就这样过去了,现在我辞职了越想越不对,在去结工资的时候就提了出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把之前之前
公司一同事最近职业病体检发现有噪声职业禁忌症,公司给该同事调离了原来岗位,但开始不给我同事接班,想这样逼迫该同事自离。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该同事应该怎样维护权益?谢谢!
劳动法规定超过8小时后算加班。需给加班费。如果工厂说1800块工资上12个小时班、没有加班费。辞职后
劳动法规定超过8小时后算加班。需给加班费。如果工厂说1800块工资上12个小时班、没有加班费。辞职后工厂应给多少钱? 是不是只需要给1800.不需要给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