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近日被一人殴打,在殴打过程中两次拿刀说要杀我,造成我脸部受伤,眼睛也有问题,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够算人身伤害吗?能起诉他吗?当事人的亲属说要和解,我能够向他们索赔吗?索赔的标准是多少?我当时是有报警的,但警察来了,只留了我的电话和姓名。却没有跟我做询问笔录,这合理吗?
一男一女吵架,伤人方上前劝架,不料此男(受伤方)一拳打中伤人方,接着用脚踩到在地,伤人防情急用刀将受伤方刺伤。医生诊断:身上多处刺伤 伤情描述:手背部小拇指上方及侧面三个小刺口,伤到一根神经两根肌腱,腹部右侧有一小刺口伤到软组织,左小腿内侧一刺口,伤到两根肌腱。 后经医院手术手上两根肌腱已接上,
两年前我与邻居发生了争斗,他与我厮打起来,撕了我的脸,我一气之下动了手,他起诉了我,说让我赔偿精神损失费、医药费总共一千伍佰元,我感觉下手也不重,就没有赔,结果今年他又起诉我,他当时也没有撤诉,现在起诉有没有什么法律效应,证据就是他前年提供的法医鉴定,在没有其他的证据,我想问你一下,现在再起诉还有用
某男,农电工,61岁,从事农电工作已40年,虽与电业局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并经与乡电业所口头协商,继续管理本村的电力工作。其退休后工作证、上岗证已作废。本月16日,受本村村民XX委托在本村配电室修理故障线路时,不慎被电灼伤,经医院确诊为III烧伤,先正在医院治疗。 针对上述情况,特咨询如下:1、伤者
我们都是小区的保安,平常也不走在一起 都不讲话 只是同事关系。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当时我下班时间到了 符海东来接班了,然后我就交待了一些岗位上的一些物品,(因为我当时所在的岗位那栋楼 有很多房间在装修,工人都拉了一些装修材料。)交待完了 符海东看到放垃圾那里有些人家不要的木板,然后就问我 这些木板是哪栋
我是一个厨师长,在工作期间与单位同事(保洁员)发生口角,他用言语辱骂,并手拿凶器(瓷坛:存放酱豆腐容器)想打我,被后厨伙计(厨师,打荷人员)3人制止,并将其按倒,致使门牙脱落一颗,耳部,头部,手臂,胸部擦伤,经检测并无大碍,住院了,费用暂时由我承担,保洁员与后厨伙计3人签订协议;赔偿6000元整 不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