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索赔
人身伤害索赔 某男,农电工,61岁,从事农电工作已40年,虽与电业局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并经与乡电业所口头协商,继续管理本村的电力工作。其退休后工作证、上岗证已作废。本月16日,受本村村民XX委托在本村配电室修理故障线路时,不慎被电灼伤,经医院确诊为III烧伤,先正在医院治疗。 针对上述情况,特咨询如下:1、伤者与电业所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成立?2、是否可以对县电业局提出赔偿要求,赔偿标准是什么? 请及时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枰009(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0-07-30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