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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两年前我与邻居发生了争斗,他与我厮打起来,撕了我的脸,我一气之下动了手,他起诉了我,说让我赔偿精神损失费、医药费总共一千伍佰元,我感觉下手也不重,就没有赔,结果今年他又起诉我,他当时也没有撤诉,现在起诉有没有什么法律效应,证据就是他前年提供的法医鉴定,在没有其他的证据,我想问你一下,现在再起诉还有用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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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RrN8768(宁夏-吴忠)
提问时间:2010-07-29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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