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18天被辞退(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有补偿吗
试用期18天被辞退(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有补偿吗
1:4月18填写入职表,还要我找担保人 2:招聘条件是18~25岁,女,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3:面试时候口头说试用1~3个月,工资1200,6.5小时 4:工作20天后说要考试,考试经理对本人有偏见,说最后两名自动请辞 5:5月20号考试,本人成绩为30分,是该经理自己改卷,该试卷不公平公开公正 6:次日即5月21日接到电话去人事部报到
试用期内,没有任何证明我工作能力不足的证据,就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争取什么补偿
试用期内,没有任何证明我工作能力不足的证据,就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争取什么补偿 能说点实际的吗
请问试用期解除,但无书面证据证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公司愿给0
请问试用期解除,但无书面证据证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公司愿给0.5个月补偿,是否还有代通知金?
如果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没有明确证据证明不符合),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关系
如果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没有明确证据证明不符合),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关系,孕妇应得到什么赔偿?只是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吗?还是三期工资都得赔?
公司出试用期不符合工作条件通知书,盖公章。但是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不符合条件
公司出试用期不符合工作条件通知书,盖公章。但是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不符合条件,公司没给培训,没给考核,没给入职工作条件,没给工作职责,也没有给交接工作记录。现在以不符合工作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是否可以诉求一个月工资赔偿,谢谢
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公司无法出示评估表,说没什么评估表
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公司无法出示评估表,说没什么评估表,可到劳动仲裁时,又有了评估表,评估也是试用期内的。这种情况如何办?
试用期被无故辞退 入职前没有明确考核标准 现在说我不符合录用
试用期被无故辞退 入职前没有明确考核标准 现在说我不符合录用条件 在于人事谈话时 不允许我录音 我录音就终止谈话 现在把我晾着办公室想让我自己签离职手续
试用期期间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但是并没有在规章制度
试用期期间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但是并没有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以及劳动合同写进录用条件(如果有,员工也不知晓),但公司可以以事实例举员工有哪些不对的地方(例如员工确实存在上班玩手机、打电话、迟到、工作报告拖延这些情况,但公司并没明文规定不允许这样做,即使有,员工也并未被告知,包括口头告知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