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公司通过财产保全的法律手段赢得了债权判决书,但由于是跨省区域的案件,债权方法院委托债务方法院代为执行,债务方法院受托执行后,查得该债务人已无可执行的财产了,并将此执行结果回复给债权方法院了。请问这样的法律程序走完了吗?债权人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债务人偿还欠款? 前提:债务人是一间有限责任公司的
有一公司通过财产保全的法律手段赢得了债权判决书,但由于是跨省区域的案件,债权方法院委托债务方法院代为执行,债务方法院受托执行后,查得该债务人已无可执行的财产了,并将此执行结果回复给债权方法院了。请问这样的法律程序走完了吗? 前因后果:债务人是一间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总,公司注册资金三百五拾万元,由于
民间借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强制执行前必须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吗?
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受理后,被告既没有出庭,也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还款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还必须先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吗?如果是这样,不就等于让被执行人提前做好逃避准备吗?
您好!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没有网站,我在黑龙江省司法厅也查不到有关文件,向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刑法执行处咨询对方又不告诉,在网上搜了下有的又不执行了(包括您们网上根部的“黑龙江省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现咨询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执行的最新的减刑、假释文件和执行程序文件。谢谢
我家人因交通事故导致植物人。2007年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35万。并申请强制执行。5年来陆陆续续法院给拿来11万。法官每次拿到钱,先给我家人打电话。然后独自一人把赔偿款送到我家,然后他和我家人签字。法官的执行有问题吗?我家人都表示怀疑。
2013新的民事诉讼法第235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那么检察院有哪些有效的监督方式?检察院可以对法院执行程序中的裁定进行抗诉吗?
有关暂缓,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如何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还要像第一次申请时那么麻烦吗?程序是重新来吗
仲裁裁决下达后的第17天,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后来他们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了,(当时我不知道对方可以在30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他们的申请被法院驳回了。可是执行厅说我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不对,过早了。让我再重新申请一次,那我是否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还是要重新申请?
被告因经营向我借款,立据约定年利率11.826%,口头承诺“在半年内还清本息,逾期按约定利率加倍计算利息。”当时双方以立据约定利率替代书面协议。经催要未果,业经法院判决被告归还本金,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逾期按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文书生效后,被告未能遵照执行,原告故申请强制执行
被上诉人周XX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司法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33266元,由上诉人肖XX、肖QQ赔偿50%,计16633元。被上诉人祁东县燕子岩温泉度假休闲有限公司对上诉人肖旭东、肖XX的赔偿额承担50%的补充赔偿责任,即8316.5元,减去已支付的4200元,还应补充赔偿被上诉人周XX4116.5元。该公司承担上述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