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有棟拆迁房,产权平均分给了我外婆5个女儿,我母亲就想买下这套房子,于是和我4姨妈签订了一份协议,以多少钱一坪买下我4个姨妈手上的房子面积。条件是由我母亲扶养我外婆百年,现几个姨妈都在协议书上签字盖手印了。这样的协议是有效的么?假如房产证下来了,他们不过户给我母亲呢,我们是否能通过法律的途径高她们呢“
协 议 书
甲方:王一,身份证号码:();王二,身份证号码:();王三,身份证号码:();王五,身份证号码:3()。均系丙方的女儿。
乙方:王四,身份证号码:(),系丙方的女儿;李四,身份证号码:();林,身份证号码:()。
丙方:曹,身份证号码:()。
甲方及乙方中的王四均为丙方的女儿,丙方、甲方及乙方中的王四于2013年3月19日与XX市XX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了《私产房住宅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安置协议书)。该安置协议书确定安置房座落于春江花月x栋x单元X号,建筑面积111.71平方米(选房面积),应安置面积为82.12平方米,超10%以内面积8.21平方米(优惠面积)[附:《私产房住宅安置协议书》]。甲方、乙方中的王四及丙方的应安置面积与优惠面积合计90.33平方米。甲、乙、丙有关丙方晚年生活的安顿及安置房的处分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置协议书中的安置面积与优惠面积(合计90.33平方米)按90平方米计,丙方自愿放弃该90平方米应得的份额,该90平方米由丙的5个女儿平分,每个女儿分得18平方米,即:甲方共计72平方米,乙方中的王四18平方米。
二、上述条款中甲方的72平方米按4000.00元/平方米卖给乙方,乙方应支付甲方288000.00元人民币整。春江花月X栋X单元X号房屋所有权归乙方。
三、甲方、乙方中的王四及丙方共有的安置房产权证拿到后一个月内将该房屋所有权过户给乙方。甲方、丙方有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的义务。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产权证过户给乙方后,半年内乙方一次性付清上述房款。
五、超10%以上面积即21.38平方米的购房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丙方随乙方共同生活,直至丙方百年之后。
七、丙方随乙方共同生活期间,丙方的医疗费由丙方自行支付,如遇重病而丙方无钱支付医疗费时则由丙方的5个女儿共同出钱给予治疗。
八、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履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行为而引起诉讼或仲裁,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所发生的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律师差旅费等有关费用。
九、甲方、乙方、丙方签字本协议生效。本协议书共3页。如果安置房产权证下来之前丙方不幸去世不影响本协议书的效力。
以上是甲方、乙方、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丙方身体健康、神志清楚。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每人一份(共4份),乙方每人一份(共3份),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乙方,丙方都已签字盖手印,这样的协议是够具有法律效益呢?
我与卖方私下签订的二手房没有公正但是有证明人,已经付给卖方定金,在卖方同意后房屋进行了装修,现在卖方一直不办理过户,但是卖方也不说不卖给我,只是说等他的房屋公正办好了再过户,也不让我入住,什么时候能公正没有定期,我是否可以入住?是否可以起诉对方退还定金和房屋装修费?
父母有一公房,80%产权,08年决定买下剩余产权的同时过户给儿子,当时只是家人之间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大意是说房子赠与儿子个人,儿子赡养两老,如以后未尽赡养义务,女儿可凭此协议起诉收回此房,但此协议没有公正。现在儿子婚姻破裂,媳妇起诉要求分割此房,请问媳妇有权分割吗,我们私下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2004年农民个人之间签订的荒地买卖协议,还有证明人的签字,现在卖方要求违约,请问:1、该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2、如果违约,买方能否要求卖方返还本金、违约金?能否要求索赔该地皮上的建筑物等损失?
我们这有兄弟两个,住的是弟弟的地基,后俩哥哥给弟弟掏了3000元买了其地基的,然后建了4层房子,协议和弟弟一人一人两层,并自己在院内又另改了厨房。他们把父母接过来住,父母同意去世后,把老房子给兄弟两个一人一半,中间都有协议,并按了指印,这个有效么?用不用公正处公证?
婆婆名下有一套商品房打算出售。我和老公打算买下来,但是先不办理过户,只是私下签订买卖协议,请问这样安全吗?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婆婆有两个儿子,老公是大儿子。房产证是我婆婆一个人的名字,但协议上是否需要公公、婆婆、还有小叔子三个人的签名才有效? 另外卖给我们的价格比市场价便宜15%左右,是否有不妥?如果
7年前,亲戚在本人不情愿的情况下要求买我的住房,当时付了3万,并签订了简单的协议,相当于收款条。今年初,对方要求产权变更。本人仍不同意,可让其居住。请问此件应如何解决? 如办产权变更房款应按那年计算?
我是山东青岛的农村人2010年和2011年母亲和大伯相继因病去世,大伯生前没有组建家庭去世后留下房屋一处房屋,为偿还债务2011年我父亲将大伯的房屋卖与同村书记,但是房屋一直没有办理过户,仍是我大伯的名字父亲也没有办理财产继承之类的手续,如今我有能力偿还债务所以想把钱还给书记赎回房屋,我想问一下可行吗?这样的房
我爸爸因97年盖新房向他的姐夫(也在本村居住老房在同一院内)借款5000元,99年他的姐夫怕借款还不了,遂与我爸爸找了村里一人瞒着我妈签了一份房屋抵债协议,现在我妈知道了想要要回房子,请问那份协议有效吗具体协议如下: 产权转移协议 甲(钱贵生)乙(张学民)双方协商转移房产一事如下: (一)甲方因盖新房借乙方
,当时签了买卖协议,并请了中间人。现由于市政建设,致使原来的面积被占用,甲方不能全部交付土我向甲方购买了一宗国有土地地,听说土地不能买卖,请问我们之间签订的协议法律上有效吗?(该宗地是甲方经过国土局公开拍卖竞得的,但还没有建房,也没有土地使用证,只有一份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
请问我们家在林场买了一块地皮,但在不久后就将买得的土地的一半卖给了另外一个人,当时我们家还没有领到土地使用证,只是跟另外一个人签了一个手写的买卖合同,现在我想收回我卖给他的一块地皮,那么我们以前签的那份买卖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