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报案至今没给立案,现在要给重新复查,但之前办案人和对方有联系,对办案不利,向上级机关申请更换办案机关可以吗?
如果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生效的劳动仲裁,法院虽然没按刑法裁定罪,申请执行人可以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
但不知道他藏匿在那里,只知道他手机,但打其手机,其不接,那就可以向检察院申请通缉令
工伤鉴定,以及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履行哪些职责,不作为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
事情经过: 父亲被人叫去工作,在工作时间,头部眉心部位发生碰撞,在大概4-5小时后感觉头晕,未及时送到医院,并造成死亡,4-5小时期间一直在工作,父亲与叫人者都未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事件已经报案) 问题: 1.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咨询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以及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得到赔偿以及哪些赔偿
可以同时向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和向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轻伤,甲、乙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也已履行,乙双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撤案。此案能不能撤?公安机关应如
两同事之间发生纠纷,甲方将乙方打伤,鉴定结果为轻伤。甲方被逮捕后,甲、乙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也已履行,乙双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撤案。此案能不能撤?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甲? 两同事之间发生纠纷,甲方将乙方打伤,鉴定结果为轻伤。甲方被逮捕后,甲、乙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也已履行,乙双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
崔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起步变更车道时,与关某由北向南直行相撞。造成关某受伤。后交警查明,此车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而且肇事时,悬挂的车牌为公安收缴的废车牌。事后,肇事人对废牌照解释为:办案需要挂废牌子。我想问:公安机关办案可以挂废牌子吗?如果不可以,崔某又违反了哪条交通法规?现在崔某对伤者不闻不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08年11月10日、2011年4月20日两次报案,我与父亲,祖父银行存款被他人冒领,分局和派出所受理我们报案,给《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后,却按信访案件进行,至今没有书面结论,现在分局通过督察受理后,开始让我配合取证,我不同意,分局办案人员查了几年,也查出冒领人,其中有亲属,也没有给我结果,我告分局,如不立案,
我是受害者家属,3月1至3号发生电话诈骗案,立案至今无果,罪犯还更加嚣张,称公安机关不会搭理此时,还在电话里威胁受害者,说“知道电话他们就能定位准确位置要继续对被害者实施人生伤害”公安机关说此事在调查,线索很简单,有那么难调查吗,罪犯为什么如此嚣张难道公安机关不值得深思熟虑吗?到底是公安机关对老百姓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