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以及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履行哪些职责,不作为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
工伤鉴定,以及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履行哪些职责,不作为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 事情经过:
父亲被人叫去工作,在工作时间,头部眉心部位发生碰撞,在大概4-5小时后感觉头晕,未及时送到医院,并造成死亡,4-5小时期间一直在工作,父亲与叫人者都未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事件已经报案)
问题:
1.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咨询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以及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得到赔偿以及哪些赔偿?
2.这个事情已提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现需进行法医鉴定才可以确定死亡原因,如果不进行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依据我提供的事情情况,是否可以认定工伤?除公安机关外,与劳动局或安监局是否有关系?是否可以提起其他部门处理此事,有哪些部门?
3.报案至今未接到过公安机关的任何答复、传唤以及处理情况,公安机关只是让家属与叫人者自己协商解决,也没有公安人员出面协调;只说要打官司要好好考虑,找律师什么的,要法医鉴定,目前为此并没有正式的与家属谈过这个事情,时间过去将近10天,公安机关是否形成不作为,公安机关在报案的发问下应履行什么职责?如果公安机关这种行为是不作为,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处理?比如向上一级反映什么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xc_1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0-10-26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