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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可以同时向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和向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同时向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和向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赵富(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11-13 01:35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喜春律师
2011-11-13 06:43
你的问题是什么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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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s0225
2011-11-13 10:09
不可以,选其一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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