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合同,工资和补偿都给,但是我们12年年终奖没发,表示没有这部分钱,想问下年终奖算在12月平均工资里么?以前都是老板私卡或者财务经理卡转入工资卡。另外我们社保基数按1685交的。但是每月平均工资大于3500,是否可要求把这部分补足?另外我的浦乳期还有一个月和合同期一起到期,但是公司已让我的电脑城处于开机都开不了的状态,已不让我插手工作的事。是否在变相歧视的意思?我能维权哪些?需要留好哪些证据?谢谢解答
我2010年8月份到11月份在一家私企工作,公司注册地是在北京,但我是在深圳工作,当初我来这家公司的时候,老板口头承诺每月4000元的工资,8月份的工资已按时足额支付给了我,但后面三个月的工资一直拖欠,现在老板又说每个月要扣我2000元钱,我该如何维权? 另外:我进这家公司的时候,老板没有让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
律师您好:我在试用期内有迟到两次分别加在一起有十分钟,现在公司由于业务量缩减减少人力把新聘的人都炒了,迟到的人一分钟20元,可是我们试用期一个月才1500,他们这样扣钱合理吗,而且试用期没有给我们交社保.谢谢!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基数的无锡市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
您好,如问题所示,我查了下资料:“无锡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46430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市区(含锡山、惠山区)职工平均工资为49243元;江阴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4076元;宜兴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8851元。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7006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709元;江阴市在岗职工平
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而公司只按1260元上报缴纳社保基数
因公司未按员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缴费养老、医疗、失业、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造成缴费基数不足所产生的差额部分,是否应由公司承担全部费用(含:个人缴纳部分),有没有法律依据。如: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而公司只按1260元上报缴纳社保基数。
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而公司只按1260元上报缴纳社保基数。
律师您好,因公司未按员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缴费养老、医疗、失业、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造成缴费基数不足所产生的差额部分,是否应由公司承担全部费用(含:个人缴纳部分),有没有法律依据。如: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而公司只按1260元上报缴纳社保基数。
上市公司宝龙虚报职工工资巨额逃社保,以代扣所得税为名扣发员工工资,劳动者如何维权?
两年前上市公司宝龙地产公司经猎头公司招聘,以每月2万工资的优惠待遇,吸引本人从另一上市公司跳槽。 经过公司层层面试,宝龙地产副总裁亲自面谈签发录用通知,上面写明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工资待遇,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该录用通知双方签字一式三份并提交一份给猎头公司备案。 本人201
公司以HR未按公司规定,而按国家规定给员工按实际平均工资申报社保基数,对HR做处罚,HR该怎么办?
HR于2011年8月进入一家刚成立的公司做人事工作,当时公司与HR签订了3年合同,在2012年6月份时公司进行了股权变更,原老板只占了很少的股份,新老板占了很多股份。新老板进公司后就下制度要求给所有人社保只给按最低限购买,因HR在5月份刚给员工申报完2012年社保基数,公司就以HR没有按公司要求的最低限给员工购买为由,给HR
公司按最低的标准给全部员工上社保,都远远低于员工的实际工资。如果员工向社保机构投诉,公司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公司里办理社保的有关责任人也会受处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4月1号在上海一家单位上班,签了试用期劳动合同。一直没给买社保。说是试用期满后把之前的社保一起补交。试用期满后,还是一直未买,直至我9月11号离职。另,9月份我上了六天班,按照合同是6000底薪,但只按照2500的底薪给了我结算工资。请问我该如何要回自己的工资及社保?
未签合同工作2年3个月,现已拖欠工资3个月,并停缴社保,如何维权或申请仲裁?多谢!
已经全职工作2年3个月,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工资分两部分发放,一部分缴纳社保,在北京公司发放,一部分以发票充抵形式由外地总部发放。均在不做任何沟通及通知的情况下,自2013年1月起,外地总部工资停发,自2013年2月起,北京缴纳社保部分也停发,且社保已转为红名单,目前还在全职工作中。请教律师朋友,这种情况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