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9月23日,我们看中一套房子,看完房子价格谈拢之后,当天晚上只有我们单方面在中介签署了房地产求购看房协议、佣金确认书、房地产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此时卖家并不在场。第二天9月24日,中介找卖家(我们也不在场的情况下)把以上协议签署了。但是他们在房地产买卖协议中加了一句话“满五承诺唯一,如当
如果签了买卖居间合同后,交了定金,但在签买卖合同前决定不买了,违约了,我作为违约方,除了失去那笔定金,还需要赔给卖方房价的20%作为违约金么?因为在居间合同上写着违约方要赔房价的20%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180 个工作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180 个工作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最近想办房子的过户问题,请您帮忙! 09年买的房子,当时用的我亲属的名字,所有的房款是我出的,所有手续都全,现在还有着贷款,在新政策出台的情况下,想办过户,请问对于我来说,是好呢还是不好?麻烦给解答一下!谢谢
我想买二手房,当天晚上与中介和业主一起签署了深圳的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给了2000元的定金,并约定两日后给剩余的48000共计5万元定金,但是第二天我因为家里的原因不能买了,请问除了2000元拿不回来了,还有其他的损失么?还有深圳政府是否有书面的中介佣金收取标准?因为我发现合同上写的是买房拿3%的佣金,这个跟他
房子卖了,买方先帮我将银行的贷款部分还清,她再申请贷款给我尾款,我再办理过户手续,过户约一周,在此期间凭证件银行放 款将她贷的钱打到我的银行卡里,结清房款。我与买方及中介方三方签订的居间合同里明确了房子全款结清了我们才交房。我担心 一个问题,办完过户手续,买方取消贷款或她们的贷款担保方出现问题
本人(上海本地人,无房产)预购买表妹名下一拆迁分房,本来这套房很久前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因为各种原因,目前暂未办理房产证,国5条发布前,我们私下合同约定,全额现金一次性交易,同时她办理房产证,等5年后再过户,为了省税费。现在国5条颁布后,我该怎么办? 是在地方细则出台之前,如果赶得及,赶紧办理房产证和过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政府棚户区改造回迁户的房子,现在回迁户没有取得房产证。中介和回迁户(卖方)通过在房地产开发公司直接改名(改成我的名)这种方式购买的。现在已经付款了,想咨询下陈律师你,我这种情况存在什么风险?如果过几年对方反悔了,我的权益有什么保障吗?我现在该采取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