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都默认继续保持工作关系,是否续签合同一定还要用书面的形式,有没有其他的简易方式
我在公司已经几年了,最近到了合同续签的时候。前几天,人事部给了新的劳动合同,在“计时工资上改为:900元/月。”(我们去年签的是填写是全额工资“2500”),问了人事部,说是在年前已经改变了公司的薪酬制度,填写的“900元/月”是基本工资(合同上未有显示我的岗位津贴和其他津贴。)。 问题是:公司一直在说调整薪酬
由于有一批员工合同即将到期,在咨询过法律顾问后他提出一个”打擦边球”的方法应对签两次合同后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即变更原合同的期限当做劳动合同的续签。不知这样做是否合法?新合同法中哪一条有明确说明的? 如果劳动者并不知道其中的区别呢?
我在公司做了两年,现在合同即将到期,我不愿意续签了。原因如下: 1、工作时间太长,基本上是一个月只有两天休息时间,每天上12个小时,而且第一年一年没有夜班补贴(我们是半个月倒一次班白/夜都是12h)。 2、两年期间工资一分钱都没有涨,也没有给工龄工资。 3、我们的工作车间夏天温度可以达到40多度,但是却没
05年8月进的公司,当年11月转正,合同是一年一签。 09年9月公司说合同到期,不予以续签,承诺赔偿2个月(08年,09年) 照我初步查看《新劳动法》,应该可以赔偿4.5个月的工资。 问题: 1.赔偿几个月? 2.赔偿的标准(因为工资在合同期内有增加)? 3.具体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的哪几条适合)? 4.如果只协商不成功,我
问题: 1)我是2005年11月23日和用人单位签定的合同,经过当中2次续签后,是2009年12月31日到期。单位现在不续签了,按照新合同法规定,应该给我经济赔偿,年限是从新合同法执行之日(2008年1月1日)算起,那么单位应该支付我2个月赔偿金,那么我想问一下?2005年11月23日到2007年12月31日,这2年我就没有法可以让单位赔
各位律师,您好! 在此,想咨询各位几个关于终止合同的问题! 1、请问6月9日签的合同,合同写明6月17日才生效,那在6月17日前随时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2、我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3、提出终止合同需要书面申请吗? --- 待复,感谢!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北京市一家正规保安公司的保安员,我是外地来京务工的农民工,属于被派遣劳动者,公司性质为国有企业。 我想知道关于工资支付的期限在法律上有没有作出相关具体规定,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里面注明了--“甲方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请问,我与一个私企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已经1年。但是由于公司半年前对我的口头承诺没兑现,还有薪金问题以及管理问题不利于我的发展,而且由于身体原因我要辞职,我提前一个月向我的上级领导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了辞职报告,但是上级领导左右推诿,一直拖着我没给我向人事部门提交,因为目前公司有一个项目需要我来
情况是这样的:2月初,领导找我谈话,让我移交工作回家休息(考虑是关系熟人碍于面子),未直接告知被辞退了(劳动合同在年底到期),又多给我发了一个月工资到3月底止。个人的医保、社保还未办理转至街道的手续。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其支付补偿金? 补充:我是2006年5月31日到这个单位工
有个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我与原单位于2009年7月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到现在一直没有给我开劳动解除通知书,现在我与新单位想建立劳动关系,但是说必须有原来的劳动解除通知书才能签新的合同。而原单位又不给我出具解除劳动通知书,现在时间还有两天,新单位的面试就要开始了,时间很紧,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