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我与原单位于2009年7月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到现在一直没有给我开劳动解除通知书,现在我与新单位想建立劳动关系,但是说必须有原来的劳动解除通知书才能签新的合同。而原单位又不给我出具解除劳动通知书,现在时间还有两天,新单位的面试就要开始了,时间很紧,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7.2月进入公司,与公司签了3年合同(2007.2--2009.12)2008.12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裁员,但我又没离开公司,继续在那上班。2009.12月公司宣布破产,通知我下岗,却要我补签2009年的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我可以争取哪些合法权益?
我于2004年12月份进入现在的工作单位工作,与2008年8月4日,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签定日期为2008月8月4日-2011年8月3日,签3年。当时签定的岗位,现在单位说撤消,要求我调离其他岗位,我不去,不做可以得到赔偿金吗?
您好,我是一民办高校教师。06年来到学校工作,09年7月又与学校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前段时间原工作部门以我不服从部门工作调整为由将我的关系退回了人事处。昨天学校人事处有关人员找到我,说现在学校没有空余的岗位,想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他们说只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我想咨询下,我这样的情况按照新合同法的
律师: 您好! 我是09年的毕业生。于去年8月份与一家国企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当时规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但实际上我们是试用期一年,然后才转正。现有以下问题想要咨询; 1、听同事说,转正要提前交转正申请,通过后才能转正。但是我们前期进行了竞聘,即每个人定了岗位。那么这个竞聘的过程,算不算就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有限公司: 我本人决定与******有限公司从 2010年5月22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因******有限公司在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一年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时并未与本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在此期间一直接社保的) 2、本人自*年*月*日来******有限公司,周六上班从未发过加班费,此公司工资条也是时发时
我在2008年7月14日与现公司签订一年合同,2009年7月14日,合同期满,我与公司续签3年劳动合同,合同截至日期为2012年7月14日!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只是提前19天以口头形势通知,于2010年5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赔偿公司给予我2个月的基本公司赔偿!说因为我在公司工作1年10个月!
我们公司于被另一家公司收购,现在进行整合,对于现有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选择去新的公司。赔偿方案如下:1:不满1年并自愿去新公司的不予赔偿 月工资 2: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龄补偿金按(n-1)年乘以50%再乘以月工资 n=工龄 3:不愿意去新公司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请问这样的条款合法吗?
我单位有一名员工连续旷工30天,单位拟以此为由解除该员工,但规章制度中没有将此情形列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如何处理可将损失减到最低?
情况是这样的:2月初,领导找我谈话,让我移交工作回家休息(考虑是关系熟人碍于面子),未直接告知被辞退了(劳动合同在年底到期),又多给我发了一个月工资到3月底止。个人的医保、社保还未办理转至街道的手续。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其支付补偿金? 补充:我是2006年5月31日到这个单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