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和一大型集团公司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因公司安排,稍后调入异地其全资子公司(新的法人),薪资等关系均已调入,但未签新的劳动合同。我想咨询一下: 1.原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2.子公司(新的独立法人)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离职是否要提前30天申请? 3.这期间我是否可向公司要求两
这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还是部分有效,如果无效,那以前约定的工资怎么计算?
工厂给我们签定《管理规章制度》和《员工信息登记表》里面 (1) 没有注明给员工买社会保险条款 (2) 没有劳动合同期限条款 (3) 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条款 这样《管理规章制度》和《员工信息登记表》是无效劳动合同?还是部分有效。 如果劳动合同无效,那《员工信息登记表》里面签订的工资3000/月,那工资
公司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内容的约定,是否合法?
公司突然把张某从一个地位和薪水较高的岗位调到了其他部门一个地位和薪水都较次的岗位,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内容的约定,以及是否合法? 谢谢
1.2004年进单位工作,2005年7月正式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2008年至2009年是一年一签,以签2次合同,是否以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天公司来签2010年合同又是一年的,解释说下次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可否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以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内容都是“车床编程”,今年拿到手上的合同工作内容
我2006年10月21号进入该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每天上12个小时的班,IC考勤记录是从每天早晨06:30分——18:30分,吃饭时间是不打卡的。 2008年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签订过程虽然违发(公司先发空白劳动合同给员工签名,公司然后收回合同再写其他内容,其中薪资支付栏写的是“固定薪(已包含所有加班费)),但是我没有证据,
我朋友在公司负责网络维护和电话维护的 合同上签订的是技术和服务,现在公司派他去干布线还有安装管道的工作,请问这样他该怎么办,现在的工作都是体力活又脏又累!
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5年的劳动合同,当初已经约定了具体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但在去年,公司提出要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就是将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由原来的: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公司从事****工作岗位的工作,变更为: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或调整工作
劳动合同上未写明劳动合同期限,也未约定试用期,该份合同是否有效?
入职时公司口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三个月没与我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第二个月底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是格式合同,上面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期限都是空白(没有填写任何时间),请问该份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此份合同,单位能否主张6个月的试用期?单位能否在我上班第5个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试用期不合格。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在续签合同里约定甲方有权在中国境内调动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性质。是否可以拒签,拒签能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在续签合同里约定甲方有权在中国境内调动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性质。是否可以拒签,拒签能否得到赔偿? 我已经工作9年半,合同签过3次
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用工单位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动岗位,劳动者的工资如何计算?
我与吉林市用人单位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履行了一年半,后来用人单位说,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了,不能提供合同约定岗位,让我待岗,我不同意,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到合同期满,在这期间一直与单位协商和跑劳动仲裁部门,请问这期间工资如何计算,是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呢,还是按合同约定发放?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