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40条: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
离职时,三个人一起,头一天接到效绩考核制度,内容有些让我们不太认同,第二天提出离职,老板按正常手续放人,结工资时说明后天打到卡上去,然后我们就签字走人了,结果一周后收到邮件说效绩考核不合格,不予发工资,请问这正当么?
我是刚毕业的学生,学校推荐去公司做的第一份工作是普工,在试用期内我因为个人原因先提出辞职的,后被公司证明试用期不合格而辞退我,我想请问这对我未来的工作影响有多大?会不会存档?以后都找不到工作啊?
我与公司签订了2年的合同,就在1年半多的时候,由于公司内部考核,我不合格,这时公司拿出了我不合格的说明单子,我也签了字;同时公司也是提前了1个月通知我的(就是拿出公司内部不合格的的单子,让我看的,我也知道,自己在这方面做得不是太好的,给公司项目带来的了一定影响),公司想让我主动辞职!公司还说,如果我不
我是在前年10月进入沈阳一家美国上市公司,公司规模很大,总部在北京。并且刚进公司的时候就签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且通过三个月试用期之后顺利转正。之后工作一直很顺利,并在今年春节时得到了在公司内部相对较多的年终奖金,3月份的时候又给了涨了500元的工资。 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没有违反公司的任何规章制度,更没
试用期内,没有签合同,公司以考核制度将我辞退,该怎么样清算工资?
我10月20号进公司的,没有签合同,一个月后公司以考核未通过,并以我迟到的理由把我辞退,我想问一下,我可以得到什么帮助,
试用期过后工作一个月,老板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我,能向公司索取赔偿吗?多少?
我12年10月15号入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过后,公司没有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告知我试用期不合格,而且没有和我签署劳动合同,今天13年1月18号,公司告诉我试用期表示我不适合这份工作,让我明天不要来上班了。请问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赔偿多少?劳动法哪一条有规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