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2年毕业的应届生,大四的时候在某所医院实习,之后被该院直接留下来,当初的承诺是说见习期大概一年,再参加医院的招聘考试,才能签订合同。现在我见习即将满一年,但医院对我没有任何的说法,只说让我耐心等待。请问,医院这种利用廉价劳动力的行为,是否触犯劳动合同法??谢谢!!望回复。。
医院一直这么拖延,是否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权呢??
我在北京打工 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建筑劳动期间突发脑溢血 在北京治疗花费8000多 又转回家乡治疗 我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 在发病之前我要求过结算工资回家 但是用人单位以不结算工资为由不允许回家!
劳动合同期已满一个月,但当时签订合同时公司只与我签订一份合同,并由公司保管。现公司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即时向我提出合同期满,不与我续签合同。这样是否合理?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谢谢!
本人,05年8月入职本某国企,目前企业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5险1金均按时交纳,可网查。想但未能签订劳动合同。08年1月1日,签5年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没有把盖章合同发到手。现在不与我续约合同,劳动补偿是5年吗?还是根据在本企业劳动时间7年计算。另外,公司要求另签一份协议,内容基本按照公司想法写的,如果拿了5年经济
我的工作是24小时轮班制,在国家的法定节假日里也没有休息的,按轮班执行休假,是否可以这样?而且每天上班时间都满8小时,实行三休一、四休二的排班,可是是没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请问这种工作时间的安排合法吗?
律师您好,我是铁路一名司机被单位出租到发电厂工作我们单位要求我们8个人俩人一班,一共是4个班。上三天歇三天,在电厂我们是一班出去工作,一班就在电厂提供的休息室休息如此循环,可是我们单位把在电场休息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但是休息的时间还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请问这样合法吗?
我是去年2月29日进入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去年被派去西藏山南出差,12月28日才回来,期间一直未休假。2013年1月5日相关领导口头通知我离职,我同意离职,但公司须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应该给我补偿。按照合同规定:公司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解除合同,否则应该补偿我一月工资;另外按照劳动法,公司得再补偿一月
我还在公司试用期还没有签合同,辞职的时候上级主管叫我第二天去公司和同事交接,后来第二天同事请假我就在私下和同事交接了,然后公司上级主管过了一周多突然又说要进去跟他交接,说我没有跟他交接要扣我半个月工资,这能算恶意克扣工资吗?而且过了接近半个月了扣的工资也没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