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名决定未书面送达劳动者本人当属无效,时效不受限制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公司要支付什么补偿金吗
我接到书面通知,因为工作情况不太好,公司实行末位淘汰,所以我下个月被辞退了,但是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两年,这种情况对我有什么补偿金吗?
请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请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满一年的当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在满一年的当日至满一个月后还未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能视为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么?劳动合同只有订立书面的劳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有赔偿吗
离职书面通知,签名未手写,单位负责人邮件回复虽确认是我本人送达,但是签名未手写,没有法律效力
离职书面通知,签名未手写,单位负责人邮件回复虽确认是我本人送达,但是签名未手写,没有法律效力。已经过了7天,需要重新提交吗?
1992年,在未送达或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原单位对我做出除名处理
1992年,在未送达或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原单位对我做出除名处理。前期有听说根据相关政策可以为除名人办理社保,由于本人找不到原厂没有去办理此事,现在退休,我是否可以依法向原单位提出要求或处理此事,能维护我自身权益。
受胁迫签字的收条想要主张无效,有没有1年或者2年的时效限制。多谢!
如题,麻烦告知下有没有1年或者2年的这个时效限制, 我只想知道有没有时效限制,其他的先不问,多谢。
公司逼迫劳动者辞职,克扣工资,后劳动者EMS送达被迫解除合同书面
公司逼迫劳动者辞职,克扣工资,后劳动者EMS送达被迫解除合同书面,书面含要求公司两天内安排人交接,公司没有通知,反已劳动者不交接不上班为由告劳动者,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一旦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双方就已经默认拥有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再视作无合同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也明确,只有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必须要经过单位领导签字确认么?如果领导拒绝签字,并扣除当月工资这样是不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