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立合同人 卖 方: *** 甲 方 买 方: *** 乙 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于__2010年_11____月___1__日卖给乙方所有,为保障双方权益,从即日起办理该房屋产权抵押给乙方,并于办理完房屋抵押手续后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 号 室 号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 用 途 1 501 砖混 7 95.5 住宅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 )、划拨( )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45 )万元, 大写: 肆拾 伍万 元整。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办理抵押手续后十日内,支付甲方房款 20 万元; 2、于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后,支付甲方剩余房款; 三、甲方于办理该房屋抵押手续后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办理过户手续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一个月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 乙 方承担,营业税由 乙 方承担,印花税由 乙 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 乙 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 乙 方承担。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三、为保障双方权益,去房产交易部门办理相关抵押事项,房屋交易日抵押解除。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共有权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0 年6 月 30日
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 悬赏0分 - 提问时间:2009-11-27 14:54:47 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操作甲方的股票账户,为期一年,如果盈利乙方得到利润的50%,如果亏损乙方赔偿亏损的50% 也就是说甲方开户,放10万进去,如果一年后变成16万就要给乙方3万,如果一年后变成6万,乙方就要赔偿甲方2万 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
本人所在的工厂提出一份劳动合同要求我们签,其中休息时间定为每月休息1天,其余时间按平时工作时间算,未补加班费。请问这样的合同合法吗?是否有效?
昨天我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后来发现合同甲方名称与所盖公章不一致,请问这是有效合同吗?
一、乙方为墓区管理人,墓区范围,南至村北,北至锦屏山,东至瓦窑村,西至进山路,在此范围内的舍堂村的山及土地(包括墓区)。 二、甲方负责墓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畅通、办公场所的房屋建造、绿化、水、电供应等建设),乙方负责通过各种手段处理墓区的空墓及土地,一穴建成的为 元,未建成的为 元,
张三把李斯撞了,之后张三赔偿了李斯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李斯自愿写了一份《说明》称“今天收到张三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xxxx元。本次事故各项损失已经赔偿完毕,今后在没有纠葛了,李斯 年月日” 现在李斯又因为伤情不好,休息了几天,又有一些医疗费和误工费产生 2人到法院打官司,张三称,依法成立
他人自愿将其所在单位***内部职工认购的房屋“指标”转让给我,我支付房屋指标转让费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同时,该住房的购房款和税费由我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甲方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真正的付款人实为我方。甲方保证我按甲方单位内部职工认购价取得甲方所转让的住房。请问王律师我们签订的合同是否
他人自愿将其所在单位***内部职工认购的房屋“指标”转让给我,我支付房屋指标转让费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同时,该住房的购房款和税费由我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甲方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真正的付款人实为我方。甲方保证我按甲方单位内部职工认购价取得甲方所转让的住房。请问王律师我们签订的合同是否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签署的合同有效期是三年,请问是不是对公司比较有利?是不是指三年内我申请离职,都需要公司的批准,如果公司不批准,就要做够三年才能离职? ---- 待复,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