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请问合同是否有效,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谢谢
请问合同是否有效,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谢谢 一、乙方为墓区管理人,墓区范围,南至村北,北至锦屏山,东至瓦窑村,西至进山路,在此范围内的舍堂村的山及土地(包括墓区)。
二、甲方负责墓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畅通、办公场所的房屋建造、绿化、水、电供应等建设),乙方负责通过各种手段处理墓区的空墓及土地,一穴建成的为
元,未建成的为 元,甲方得费用的 %,乙方得费用的 %。如果有乙方投资的基础设施,设施费用按帐上结算款项为准,在乙方结束管理时由甲方付给乙方投资款,如有违约,甲方除付给乙方投资款外,还应按第八条违约责任处理。
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墓区及土地的设计方案,乙方应更好地发挥墓区的有限资源,细化管理内容,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甲方不得加以干涉。如甲方不服从乙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按第八条违约责任处理。
四、如有人进住墓区(指死人寻墓地葬入墓区范围)必须经乙方同意,并付 元方可入内安葬,一旦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让人进入墓区范围内葬人,则由舍堂村法人代表承担人民币3000元到5000元的经济赔偿给乙方(如有本村村民入内,有户口本复印件及村委证明,方可入内)。
五、乙方在墓区范围内要进行一条龙服务(指从棺材、灵棚、人员、墓碑等),甲方在乙方办理丧事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和阻碍乙方工作,如有阻碍使乙方蒙受经济损失,则由舍堂村村委法人代表如数赔偿。
六、管理葬后收费标准及所收款项则由乙方制定和管理。
七、乙方财务则由乙方管理,墓区管理年限为永久。
八、违约责任
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者,则由违约方赔偿损失方10万元至20万元。
九、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暂由村委法人代表保存,签字之日为生效之日。
甲方: 乙方: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guoyon……(山西)
提问时间:2010-02-20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