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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请问,这个算合同吗?有效吗?

请问,这个算合同吗?有效吗? 张三把李斯撞了,之后张三赔偿了李斯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李斯自愿写了一份《说明》称“今天收到张三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xxxx元。本次事故各项损失已经赔偿完毕,今后在没有纠葛了,李斯 年月日” 

现在李斯又因为伤情不好,休息了几天,又有一些医疗费和误工费产生 

2人到法院打官司,张三称,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能解除合同。所以不赔 

李斯称,我写的是《说明》不是“合同”,所以张三要赔! 

请问李斯的《说明》算合同吗? 

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iwenz……(北京)
提问时间:2010-03-09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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