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签署的合同有效期较长,对哪方有利?谢谢!
对用人单位:如果一年一签合同,第三年就面临着要么不续签合同,使培养的员工流失,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要么就不得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员工:一年一签的合同如果不续签,那么工作仅一年就又要忙于找工作。
因此签订的合同有效期较长,劳动关系相对稳定对双方均有利。
对第二个问题,如果你合同期未满执意要离职,不必公司批准,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不过也就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你至多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辞职,无需经过公司批准。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一般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期较长一点有利于劳动者,毕竟现在找工作比较难。但是,如果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形,你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