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是06年三月到09年二月底到期, 公司在二月九日才通知我到时不在续签, 请问我可以
应得到三个月的工资补偿
应该给你三个月的补偿。
三个月工资。
至少三个月工资,前提不是你要走人
支付你一个半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