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五月低与一人力资源公司以学生身份签定一份合同,所以算是实习合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工作至十月底,月薪三千到四千,做四休二,每月二十个班左右。工作开始后,该人力资源公司告知我,如果在七月份按时毕业后,这份合同就无效了,需按照《劳动法》签定另外一份劳动合同,这个合同是按小时工作,每周不超过24小时,一个月薪水最多两千,如想按照原来合同工作,必须让学校开具一个延迟毕业证明,延迟至十一月。 我大致阅读了一些这些方面的法律法规,可还是不是太明白,因此想咨询一下这里面的利弊。是否可以不在学校申请延迟毕业,同时也能在该单位上班的。 本人因来自于外地,所以希望能将这份工作做完,并且这份工作能带给我很好的工作经验。 感谢能帮助我的人!
本人于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和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各自保险和公积金都有),并履行完此合同,但此合同本人遗失了,请问如果单位抵赖说没有签合同,怎么办?会不会影响工龄和养老金等问题,我应该怎么办呢?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麻烦你指导下,谢谢! 我有三个同事在一家事业单位做临时工,快三年了,合同签到2009年9月底,后续合同没有跟上,但是我们一直还在上班。现在单位想不用我们了,想赶我们走,但是从2月份到5月份有4个月的工资一直没发,也没跟我们签合同。现在订了一份不平等的劳务合同让
我单位有一名员工连续旷工30天,单位拟以此为由解除该员工,但规章制度中没有将此情形列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如何处理可将损失减到最低?
您好,律师,我同事96到投资银行工作,2000投资银行与开发银行合并,合并后至04年9月份外包给西部人力资源公司到现在,现又准备转为深劳公司,社保一直由开发银行缴纳,此前一直签署不同劳动合同,开发银行方面一直没有对此做任何经济赔偿,这样签转多家公司是否合法,期间是否应有工龄补偿,合同上都未注明,也无人事方面
我现在有一个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想咨询一下, 咨询者现在某商场做营业员与北京一家时装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为两年制,第二次签是今年的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止,但在2月时此人突然病了,去医院检查确诊为腰间盘突出,单位给了两个月休假于四月份上班,但在上班第一天公司强迫要求写一份协议内容就是保证以后不能再犯病,如果
我现在大连某商场做营业员与北京一家时装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为两年制,第二次签是今年的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止,但在2月时此人突然病了,去医院检查确诊为腰间盘突出,单位给了两个月休假于四月份上班,但在上班第一天公司强迫要求写一份协议内容就是保证以后不能再犯病,如果现因病就自动离职与本单位无关,为了能上班,就签了协议
各位律师,您好! 在此,想咨询各位几个关于终止合同的问题! 1、请问6月9日签的合同,合同写明6月17日才生效,那在6月17日前随时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2、我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3、提出终止合同需要书面申请吗? --- 待复,感谢!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北京市一家正规保安公司的保安员,我是外地来京务工的农民工,属于被派遣劳动者,公司性质为国有企业。 我想知道关于工资支付的期限在法律上有没有作出相关具体规定,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里面注明了--“甲方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请问,我与一个私企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已经1年。但是由于公司半年前对我的口头承诺没兑现,还有薪金问题以及管理问题不利于我的发展,而且由于身体原因我要辞职,我提前一个月向我的上级领导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了辞职报告,但是上级领导左右推诿,一直拖着我没给我向人事部门提交,因为目前公司有一个项目需要我来
情况是这样的:2月初,领导找我谈话,让我移交工作回家休息(考虑是关系熟人碍于面子),未直接告知被辞退了(劳动合同在年底到期),又多给我发了一个月工资到3月底止。个人的医保、社保还未办理转至街道的手续。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其支付补偿金? 补充:我是2006年5月31日到这个单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