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在2008年10月24日交房,合同规定交房后360天内办理房地产权属书的登记手续,逾期未能办理的话,向买房方每日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开发商在2011年5月18日为我办理了产权属书的登记手续,但没有向我支付违约金。我于2012年10月22日向当地法院起诉了该开发商,最近法院打了2次电话给我,让我到法院拿400多元的违约金赔偿,如果同意的话就去法院领取,不同意的话就等待开庭。为什么法院只判给我400多元?法院的人说是因为我起诉时间上晚了1年,所以不能赔偿那么多。我想问一下,法院的说法是正确的吗?我到底应该能拿到多少赔偿金?要不要继续等待开庭呢?谢谢。
律师您好 我们关于开发商延迟办证违约金的问题 我有06年12月底买的商品房现房 按照合同第15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等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 双方同意按下列1.2.3.项处理; 1
律师好!我是重庆市忠县的,在2007年10月订购了一套商品房,并签订了正式的合同,约定2008年12月1日前交房。到现在为止,开发商也没能交房。整栋楼都是这样。所有业主已经在开发商交流过几次,都采用了拖得方式来敷衍我们。前几天,开发商老总,建委相关人员等跟业主交流了,他找借口来推脱延迟交房的责任,并不支付违约金
你好律师, 现有一案例,请给意见。 我在某市买的一处房子,按合同约定2009年7月31日交房。但开发商于2009年10月16日才将手续办齐,并于2009年10月22日(邮戳时间)发出收房通知书,通知书写明“在2009年11月5日收房”。 现开发商只同意支付2009年8月1号-2009年10月16日期间的延期赔付款
我想咨询一下房地产开发商给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规范合法的,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帮忙指出!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品楼名称:****区工程 二、商品楼地址:***** 三、定购商品楼: #楼 单元 室 四、商品楼使用性质与建筑面积: 楼 平方米 五、商品楼价格:单价每平方米 元、合计
律师好,我家于2009年4月28日在高碑店市买了一套70平的商品房,房款总计27500(我们已经累计交了26000余元),开发商在合同上说是2010年9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但是截至2010年8月11日他们还未开工建设,据说搬迁出了问题。 合同上写了,如果我们退房的话,他们赔偿所交房款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如果我们不退房,他们按所交房
我们是由石家庄永佳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汇龙湾楼盘的业主。自去年我们购房后,开发商与我们签订协议中约定去年十月帮助贷款,今年五月交房。后来贷款推到去年底,最后是今年五月办理的,此时中央调控政策出台许多人多拿了利息,二套房的购房损失再大。签正式合同时,开发商又把交房时期改为今年八月,合同上约定如开发商约
现在是否可以增加“提高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2010年9月7日,我们已立案起诉房开公司,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办理该商品房房屋权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交付原告; 2、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违约金人民币147元; 3、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房款人民币4405元,支付原告(返还3%部分的房价款4405元从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8月16日共计503天)利息492
你好:我2009年2月以贷款方式购房。到今年2010年10月12日还没拿到房子。现在开发商以银行贷款麻烦叫我一次付完全款。我该咋办
我于2007年4月份购买了南京市阳光聚宝山庄的一栋房屋,当时合同上规定2007年7月25日交房,但我在2007年7月15日收到开发商寄给我的一封信,说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期交房,开发商将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交房日期为2007年9月25日,在我2007年9月25日拿到房子之后,就多次像开发商询问违约金赔付的问题,但开发商总是以
我在2010年与一家国立职业高中签订三方协议,协议规定必须在该校工作满三年,如果违约则需交三万的违约金。10年8月成为该校正式在编教师(有编制)。但是没有签订任何正式的合同,没有签教师聘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请问我需要交违约金不?如果要交,应该交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