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 1979年1月18日 参加工作27年工龄 全民所有制职工 国有企业 因2003年9月24日在工作中不慎高空跌落 导致腰部脊椎侧边的 三根辅助骨头骨折 住院一月后 回家修养五个月 回单位工作半年后 接到甲方(单位)通知 于2004年12月31日解除合同 之前未对其工伤伤残做鉴定 也未对其劳动能力散失做鉴定 解除关系时 只按工龄27年
工伤治疗未完全结束,解除劳动关系,后续治疗超出部分能否继续要求?未购买社保,未签劳动合同
2007年底受伤腰椎一暴烈骨折,老板采取保守治疗。2008年5月自行花费5万元手术(前路椎弓棒植骨手术),2008年5月老板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不是工伤,后行政诉讼再审认定工伤,,现在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正 仲裁呢,请问我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现在我内固定无法取出,长期放体内,解除了劳动关系,后续治疗费用超过了现在要求的,
请留下法律条文的依据,谢谢 补充:因工伤致残的经鉴定为四级伤残的,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请列出详细的法律条文依据,谢谢,速回!!!!!!!!
员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该员工在试用期内,员工平时表现不能达到公司要求,但却发生了工伤,现在员工病休中,试用期马上要结束了,请问,单位能都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是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该同志本身有病,单位要求的病的同志不能参加,但该同志却报名参加本单位组织的运动会,并在比赛是摔倒受伤住院治疗,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我在2011年3月15日入职哈尔滨中关村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至今年12月10日,12月5日我组织电业局为我方新建小区送正式用电,晚6点半由于变压器有霜电业局人员送电把变压器受损,高压停电,导致我方一正在的换热站停电十分钟,第二天早来到公司,由于换热站人员没有在停电后及时恢复供热系统(换热站24小时有值班人员),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