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关于《宋相法,马云敏与金东超房地产侵权一案再审民事抗诉事项问题》,有以下几点疑问,烦请各位在得空时给予指导和解答! 1/案例中,有提到“1982年侯集合作商店以800元购买侯集供销社五间房屋”?据我个人了解,1982年国家还没有允许市场买卖房屋,当年宪法也有规定土地不能出租转让。而合作商店应是供销社的下属机构,同属国供社共同管理经营。此是否已构成非法买卖?才导致后面一系列的侵权问题? 2/按照案件来分析,此房产应是一个整体,但出现了多次转卖?其中宋某以6000元购得四至:东至侯宝仁以东山为界,南至大街,西至大街,北至马俊山以夹山中心为界。但事实上据我个人了解,西至不在大街,而在宋某和金某门面夹梁处。东至也已证实不仅是6间门面房(即包含了院落)。 3/案例中,金某是在2000年才购得仅后边房屋5间,是否不享用院落使用权(即院落早已被宋某购得),且房地产法1992年有规定,凡买卖房产必须经当地房管局登记入册。而案例中并没有提到金某的购买合同和登记入册情况。 4/“关于要求金某拆除非法建筑的通知,内容为:“你未经批准擅自在国有土地上施工建房,根据有关规定,限你在15日内拆除非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否则,将予以处理。”该通知虽未显示该处土地归宋某使用,但也同时证明金某非法侵占土地并非法建房。”那么,此判决书是否有矛盾之处却已糊涂结案? 盼复,谢谢!
我是南昌市的一市民,今年8月底在中介那买下了一套房子,和房东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讲由于搬家需要点时间,希望可以把交房期限往后延半个月,让我通融一下。我当时答应了,但希望他们能给700块钱的补贴,因为我租房住的,房租要700。房东答应给,并把这一条写在了合同的其他附加条款里:因甲方交房时间延期,甲方愿意交700元给
您好,我于2011年4月19日下午一时许在南阳市宛城区李高路与二渠交叉口向北150米左右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详细情况为:我驾驶一辆银灰色雪佛兰牌乐驰小轿车自北向南正常行驶,对面一辆卡车与我会车是减速,紧跟卡车其后的一辆摩托车躲闪刹车不及冲向我的车道与我的车发生碰撞具体位置在左前轮上方,摩托车事主被甩了出去造
律师您好!!我在今年3月通过中介挂牌定下一套在鞍山6村的房产可这套房是使用权放可他挂牌是按照产权房的面积价格来买卖的当时中介跟我们说产权证很快能办下来的我就同意签了份居间合同,合同上规定是4月30日前签署一份买卖合同现在已经7月了可是现在中介说鞍山6村的房子物业暂时不受理过户和转让手续,还说买方和卖方都同
我是一个房产代理公司的员工,09年5月份在自己的楼盘以自己的名义买了一套住房,说是09年6月份交房,可是到了10年元月份才交房,我的首付款也交了,银行按揭也办了。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我们代理公司出现一些问题。开发商换了代理公司,他们就不承认我的这套房子了,说我的房子比市场价低,要收回。并且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判决
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 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甲、已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订合同如下:甲方资源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房屋座落:……2单元5层502户的阁楼。 二、 甲乙双方商定成交
关于买卖真增值税发票是否会触犯法律的疑问,真心求解!我只是想做中间的联系人,赚税点差价,这样犯法吗?
我有一个朋友最近找到我,问我有没有开增值税发票的渠道,因本人在所从事行业内非常熟悉,所以有大量这样的渠道可以找到有多余增值税发票可以开出的公司,本人可以在这些公司按一定的点数开到正规的增值税给我朋友的公司,从中赚取一些差价,但我朋友告诉我,他公司每月固定要买几百万的这样的正规增值税票回来做账,只要我
通过中介买一户头直转房(250万),中介要求支付1%的中介费,但个人认为中介只是提供介绍信息服务,其他转户等服务没有,而且只是签定甲乙买卖房子合同,也没有任何中介的信息,即出了问题后,中介是无任何责任,问应付多少中介费才合理?
你好,我家人定罪为刑法283条非法销售。现在公安局方面审理案件接近尾声,说下个周要交给审计部门审计。我想咨询一下,就非法销售这条罪,审计的金额跟量刑的关系。